韩非之死的历史真相(秦时明月韩非之死的历史真相)

2022-12-04 06:25:59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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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非子之死,有两种说法,①司马迁说:“被李斯毒死在监狱”。 ②刘向说:“被秦始皇斩杀的”。
今天,无论是在官方、还是史学界,抑或民间,都是承认第一种说法,我们现在无论是电视、电影,还是文学作品,以及自媒体,都是采用第一种说法——韩非子是被李斯毒杀的,而“被秦始皇斩杀”的说法根本无人提及。 显然,第二种说法被隐没了,被忽略了。 二人“掐架”,司马迁赢了。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无论是从他们两人的历史地位,还是他们的作品——《史记》与《战国策》,刘向都远不能与司马迁相提并论。 我们现在研究远古和秦汉时期的历史,基本上是以《史记》作为版本,而其他版本只是作为补充和参考。 当某一件历史事件或某一个历史人物,其他版本与《史记》都有记载时,如果与《史记》的记载相冲突呢?怎么解决?舍弃其它版本的说法,采信《史记》。
如果我们这样看待问题,那就容易陷入一个“误区”,这个“误区”就是:如果有分歧,那就依“权威人物”所说的。 但是我今天想同诸位说:①刘向作为一个史学家,他的历史地位也不低;他的作品《战国策》历史地位也不低。 只是比司马迁和《史记》“稍逊一筹”而已。 ②我们不能以“权威”来判断他们观点的“准确度”和“可信度”。

有道是:“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对于各方面的观点都应该“听取”。 如果表面上来看起来相冲突,但其实能够“揉和”,那是最好。 但如果两种观点明显对立呢?此时到底该相信谁?我们应该隔绝身份、地位的干扰,对他们的言论、“证据”等各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如果谁的合情合理、逻辑自洽,我们就应该采信他的观点。
你们很可能会“喷”我:什么证据?你亲眼见到“现场”吗?你能“传唤”“嫌疑人”——秦始皇或李斯吗?你能“请来”“提供线索”的司马迁或刘向吗?这我承认:“作案现场”我是无法见到了,因为我不是当朝当时的人。 赢、李、司马、刘四人,我也无法“请来”他们,因为他们都早已千古。
可能你们又会说:“那你还在谈什么证据不证据?”我想说:办法还是有的。
司马迁在《史记》中说:是李斯“毒杀”的;刘向在《战国策》中说:是秦始皇“斩杀”的。 但不管是“被毒杀”,还是“被斩杀”,这都是-桩“人命案”。 要还原“案件真件”,第一步总是“勘察”“现场”。

司马迁说——
秦始皇决定开启灭六国的步伐。 而韩国是秦国东出函谷关的必经之路,所以第一个要消灭的就是韩国。
而韩非子则辩解说:韩国已经臣服于秦国,且六国之中力量最弱小。 应暂保存,暂缓进攻。 并主张先灭赵国。
秦始皇认为他是在为保存韩国作辩解,打乱了自己统一六国的步骤。 李斯在一旁煽风点火:“韩非是韩国人,当然维护韩国,且必定会回到韩国的,这是为秦国埋下祸患啊!不如捏个罪名处死他。 ”
秦始皇觉得有理,就把他囚禁了起来。

李斯派人给监狱中的韩非子送去了毒酒。 韩非子不想就此屈死,想争取最后一次申辩机会。 囚室之中,只有使者和韩非二人,且李斯是丞相,而韩非子此时已是囚徒,由不得韩非不喝,不会给他向秦始皇申诉的机会。 于是,韩非子喝下了毒酒。
秦始皇后来又后悔了,便欲见韩非子并赦免他。 但为时已晚,韩非已死。

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韩非欲自陈,不得见。 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刘向说——
楚、越、燕、代四国准备联合伐秦。 秦始皇担心财力困窘,便向众臣问计。 但群臣皆沉默不语。 只有姚贾挺身而出,表示愿意出使四国,让他们停止军事行动,打消联合攻秦的念头。
赢政把自己的衣服给他穿,帽子给他戴,宝剑让他佩带。 还准备了百辆车,千斤金。
姚贾完美完成了出使任务,不仅让四国停止了军事行动,还与四国国君相处得“交情甚厚”,结为好友。 赢政很高兴,封他“千户侯”,拜为“上卿”。
韩非子对赢政说:“他历年三年,未必能真正拉拢四国。 实际上是耗尽国家珍宝,在外与各诸侯勾结。 希望大王明察”。
赢政找来姚贾质问。 姚贾说:“若要让四国停止进攻,就要给他们以实惠,所以献给珍宝;若不进攻,便是和平相处。 我作为使臣,更要以友相处,以打消他们的疑虑。 ”
并以夏桀、商纣王听信谗言,导致身死国亡为例,希望赢政不要听信谗言,否则,无人愿意效劳。
韩非子又说:他父亲在大梁(魏国都城)只是一个“看门人”,他还曾在大粱犯有盗窃前科。 后来又被赵国驱逐出境。 您使用这种人来过问国家大政方针,这在群臣之中会产生极坏的影响。

赢政再让姚贾解释。 姚贾又分别以姜子牙原被人遗弃、管仲原是小贩、百里奚原是乞丐、中山原是小偷,但分别辅助周武王、齐桓公、秦穆公、晋文公拥有天下或称霸为例,说明不能只看别人污点和过失,关键在于能否为自己所用。 希望赢政只考虑臣子是否为安定国家献力献策,而不要听别人对他的诽谤。
于是,秦始皇恢复了姚贾的爵位和官位,继续出使以夯实四国的关系,并斩杀了韩非子。

秦王曰:“然。 ”乃复使姚贾而诛韩非。 ——《战国策•秦策五•四国为一》

朋友们,看到了吗?这两种说法截然不同。
司马迁说——秦始皇只是受到李斯的煽风点火,而囚禁韩非。 但韩非终究是死于李斯的毒酒。 对于韩非的死,秦王事先并不知情。
刘向说——是韩非嫉妒姚贾,便诽谤他。 姚贾为自己辩解,并用言语激怒秦王:“你再这样听信小人谗言,就没人会愿意为你所用了。 ”于是秦王斩杀了韩非。 李斯全程没有参与。
这两种说法就明显对立,无法“揉合”了。 那么,我们就只能相信一种说法,要么相信司马迁的《史记》,要么相信刘向的的《战国策》。 那么,你们会相信谁呢?很显然,我们无法仅从这两条不同的“线索”就作出判断。 因为司马、刘都说的“有眉有眼”。 但是,二人至少给我们提供了“嫌疑人”——秦始皇或李斯。
我们破案的第二个步骤是什么?是“排查”“受害人”与“嫌疑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韩非子与李斯的关系——
李斯原是楚国上蔡一名小吏,出身布衣。 三十岁前一事无成。 他不想再这么一直混下去,便决定先外出求学,学成后求取功名。

(韩非子)
韩非本是韩国一宗室公子,出身贵族。 当时诸侯混战,强秦横行,而韩国是七国之中最弱小的。 他深为国家命运担忧。 于是决定出外学习治国之道,学成后报效国家。
被称为儒家“后圣”的荀子当时在兰陵授课,颇有影响力。 二人慕名前来,投于荀子门下,成为了“同门师兄弟”。
当时有“儒者不入秦”的说法。 是指秦国不接受儒家思想,不重“礼”,而重“法”。 但秦国的政治制度使得秦国国力远在六国之上,有碾压六国之势。
荀子深受震撼,认为儒家并不能成为唯一,应该儒法相辅相成,礼法互济,他重视制度,强调规则。 他的想法在当时很激进,以至于有很多人质疑:他到底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儒者”。
但荀子同时强调,必须以儒家思想为根本,为主流,法家是儒家的辅助和补充。
李斯认为:秦国四代胜出,所依靠的并不是什么“仁义”,而是根据现实。 秦国的强盛正是始于“商鞅变法”。 所以,秦国的法治制度就是最好的。
韩非虽然接受了荀子的许多观点,但也有自己不同的看法。 他认为:仅靠儒家行不通。 儒家有名无实,不能进行有效的统治。 治国不能只是依赖明君贤臣,还必须辅以制度设计。
结果,儒家大思想家荀子,门下两位最得意的学生却偏离了儒家,荀子火冒三丈。

由于韩非和李斯的观点虽有少许差别,但大致相同,后来都成为了法家的代表人物。 由于同拜一师,朝夕相处,又由于观点相似,惺惺相惜。 因此,二人成为至交挚友。
学成后,李斯踏上了入秦之路,韩非回到韩国。
韩非子与秦始皇的关系——
韩非子回到韩国后,积极向韩桓惠王献计献策。 但韩王已经臣服于秦王,并认为“安全”已经得到保障。 便没想着要富国强兵,而是亲小人而远贤臣。 对韩非的劝谏从不采纳。
韩非子很痛心,但他心中爱国之焰从未熄灭。 加上他生来口吃,就更加没有机会上朝慷慨陈词阐述自己的政治、外交见解了。
于是,他将自己所学、所想、所见付诸于笔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著作。
秦始皇阴差阳错看到了这些文章,大为赞赏,并慨叹道:“我若能与此人交往。 死而无憾了。 ”

(秦王)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李斯说:“这是我的师兄弟韩非写的。 ”于是赢政便攻打韩国,条件只是“交出韩非子”。 韩王本来就臣服了秦王,秦王的话他不敢不听。 加上韩非经常规谏他,弄得他不胜其烦。 于是干脆下坡就驴,作了个人情,让韩非以韩国使者身份出使秦国,其实是“甩包袱”。 李斯奉命迎接了韩非。
秦王经常与韩非交谈,觉得他的理论非常适用,赞不绝口。 又觉得他的政治、外交观念同自己在许多地方几乎不谋而合,因此非常宠幸他。 后来者居上,韩非的受宠程度甚至一度在李斯之上。

等一等,我都被绕糊涂了。 你司马迁不是说韩非是被李斯“毒杀”的吗?你刘向不是说是被秦王“斩杀”的吗?怎么你们两位都把他们的关系说得这么好?这么好的关系,韩非子怎么会遇害于二人之手?
唉!怪你我都是小老百姓,经常会因为鸡毛蒜皮的事而互相算计,一想到遇害,想到的无非就是“情杀”、“仇杀”等类型。 而老谋深算的政治家们,基本不把爱怨情仇挂在心上。 他们考虑事情,基本上是以政治为导向,“政治斗争”,才是他们的杀人动机。
现在,文章的下一部分,就是朋友们开动大脑机器的时候了。

首先看秦始皇“斩杀”韩非的动机,看刘向是如何分析的。
①韩非动了秦国强国的根基——秦国强盛始于“商鞅变法”,而商鞅变法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废除了“世袭制”。 不论身份贵贱,哪怕是田间农夫、村舍闲人,都可以向国家献计献策;不管你之前是囚徒、罪犯,还是他国逃犯,只要你为秦国建立了功业,都可以册封受赏,晋官加爵。
范睢原本是魏国一门客,百里奚更是一个乞丐,李斯原也是一名小吏……这些人都为秦国的强盛做出了贡献。 秦国从被中原诸侯国瞧不起的西方蛮戎,一步步走来,到现在的碾压六国,正是因为任人唯能,不论身份贵贱,遑论人生污点。
而韩非竟以姚贾“父亲是守门人”、“曾犯盗窃前科”,又“曾被赵国驱逐”这三件事攻击姚贾,说这类人不应该让他参与大政方针。 赢政非常恼火,认为他是在否定秦国的“不分尊卑,唯能为用”的选拔“用人制度”。
而韩非的一句“任用这种人,会在群臣之中产生极坏的影响。 ”,赢政更是怒不可遏,认为他是对自己的录用人才措施指手划脚。

(姚贾剧照)
②韩非的诽谤,会使得群臣离心离德
韩非说姚贾是拿着秦国的珍宝是在贿赂四国国君,与之交好是在勾结。 这种说法毫无依据,是明显的妄断,是在诽谤功臣。 如果这种风气得到滋长,秦国群臣就会以已之私利,互相攻陷,形成“内耗”,这将极大的消损秦国的国力。
范睢原本是魏国须贾门客,后遭受诬陷,差点鞭答至死。 后来在郑安平的帮助下,潜入秦国。 范睢后来为秦国的统一六国规划了清晰的路径——远交近攻。
秦始皇知道太多活生生的大臣互陷,而导致国力衰败的案例,对于这一点,秦始皇不得不警惕。
③韩非早晚会成为秦国的祸害。
韩非在韩国被冷落,又被韩王作为“外交棋子”派往出使秦国。 他本该对韩国心灰意冷了,但他仍然为韩国辩护,可见他的“爱国之心”非常强烈。
他来秦国并非心甘情愿,很少关心政治。 他之所以与秦王交好,是因为只有秦王非常欣赏他的“法学”理论,只有秦王才能使他那十多万字的著作发扬光大。
但是,“爱国之心”会驱使迟早回到韩国。 而韩王现虽表示臣服,但不一定可靠。 韩宣惠王和韩襄王两代国君,就在秦、楚之间反复摇摆(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韩王后来又撕毀盟约,与赵、魏联合攻秦,被秦国俘获)。
如果“爱国之心”最终驱使韩非子回到韩国,韩非子必将受到欣赏,得到重用。
韩国本为秦国东出函谷关必经之路,要灭六国,必先灭韩国。 但韩非却“诱”秦国先灭赵国。 如果秦王听信韩非的“计谋”,“飞”过韩国去攻打赵国,秦国行军途中,韩国实然偷袭,能将秦军截为两截,首尾不能相接。 韩非这是“身在秦营心在韩”啊!
基于以上三种原因,秦始皇认为:韩非子非杀不可。

(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
司马迁说是李斯“毒杀”的,看他又是如何分析李斯的动抗。
李斯出身布衣,30岁前默默无闻,生活得平凡而卑微。 因为写的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在基层做着文书的工作。 他不想这样浑浑噩噩下去,他决定改变人生。 而“拜师求学”就是第一步。
在荀子处学成“毕业”向老师辞行时说:“一个人如果遇到机会,切不可错过。 现在秦王想并吞各国,正是平民施展才华和抱负的最佳时机。 位卑而不想着求取功名,与禽畜无异。 如果士人标榜自己厌恶功名,那是假心假意。 ”
他入秦后,先是在吕不韦门下做一名舍人。 由于吕不韦很欣赏他,任命为“郎官”。 吕不韦倒台以后,李斯凭着自己的努力,官运非常顺利,直至“迋尉”。 他的儿女,大多是与秦王或秦国宗室联姻。
官位的亨通和家族的荣宠,使他倍加珍惜,他再也不想回到上蔡。 他把秦国的命运与自己和自己家族的命运绑在了一起。 他不希望有任何因素破坏了这一切。
虽同学于荀子处,但李斯认为自己的才能不如韩非。

(非)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秦国强盛得益于法术。 秦始皇认为:对于法家思想,韩非在李斯之上。 秦王愈加宠幸韩非。 为了得到韩非,秦王甚至不惜对自己的臣服国——韩国开战。 李斯担心:经过多年摸爬滚打所拥有的一切,会在某一天悄然失去。
即使秦始皇不“移情别恋”,一碗水端平,但李斯仍寝食不安。 有道是:一山难容二虎。 同是荀卿的高足,同是秦王的宠臣,同是法术的大家。 李斯必欲除韩非而后快。
况且,韩非还以“姚贾是守门人的儿子”攻击姚贾。 联想到自己也是布衣出身,远不能与韩非的贵族身份相提并论。
韩非求学是为了报效国家,显得理想高贵。 而李斯求学只是想为了改变个人命运,略显理想卑微。 他感到局促不安,生怕别人把他与韩非相比较。
于是,他在想法子,找机会谋害韩非。 而韩非诽谤姚贾,激怒了秦王,秦王囚禁了他。 李斯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终于毒杀了他。 即使韩非想向秦王申辩,但李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司马迁)
看起来这两段论述都合情合理,逻辑自恰。 真的是这样吗?大错特错!

①韩非诽谤姚贾是犯了大忌,是可以以“诬陷罪”定罪的。 秦始皇考虑的是政治,是国家利益。 所以,秦始皇斩杀韩非,是正确的决定。
而李斯只是出于嫉妒,担心自己会失去很多,但这种想法只是臆测的。 即将这种情况以后真的会发生,那也只是李斯的个人利益。 这个理由显得过于苍白无力和牵强附会,断不至于成为杀人的借口。
②在理论上,李斯和韩非都造谐颇深,但在执行力上,赢政是绝对的“铁腕”。 因愤怒而斩杀韩非绝不奇怪。
但李斯则不同,在威严的秦王面前,他不敢有一丝越矩行动。 在秦王只是囚禁韩王,而没有诛杀韩非的决定之前,李斯绝不敢自作主张,毒杀韩非。
什么?“已经杀死了,不能复生了,也没办法了,只能作罢”?他敢?!什么?他可以先骗狱卒,说是秦王让赐毒酒的,然后把责任推到狱卒身上?这不是荒郊野外放暗箭,谁敢不坦白?
别开玩笑啦!这两项都犯了“欺君之罪”,这可比韩非的“诬陷罪”更严重。 他李斯是不是不想活了?是不是想跟韩非来个“鱼死网破”?
秦王没有授予他李斯“先斩后奏”的权力,他至多只是在秦王面前煽风点火,激怒秦王囚禁韩非。 但诛杀韩非只能由秦王亲自动手,或命令狱卒。 韩非子的生死不是由李斯决定。 他能做到最极端的也就是:继续煽风点火,把事情说的更严重。 希望秦始皇快刀斩乱麻,杀死了韩信就算完事。
如果秦始皇最后后悔了,顿悟了,没杀了,李斯也只能自认倒霉,只会恨自己的“激将法”还不到“火候”。 但他绝没有这个胆量,在秦王面前耍小聪明,搞小动作。
所以,你们还相信韩非是被李斯毒杀的吗?司马迁的记载不可信。
司马迁写《史记》,给人们了解历史并不是其意图,他的主要目的是:使统治者从朝代兴衰中提供治国殷鉴。 所以,《史记》是以帝王为中心,陈述帝王之业兴衰的轨迹,其它诸侯、大夫、人物、事件等,都是围绕着帝王展开。
这也就难怪司马迁为了维护秦始皇,拉过李斯为秦始皇垫背,替秦始皇背骂名。
你们认为历史的真相是这样的吗?关于“韩非之死”,希望大家以后在作文或讨论时,要站在刘向一边,站在历史真相一边,否定被李斯“毒杀”说法,支持被秦始皇“斩杀”观点。 不能因为司马迁历史地位比刘向高,《史记》历史价值比《战国策》高,就盲目相信。 在学术范畴,我们不能盲从“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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