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实行八旗制度八旗是

2022-11-13 05:33:45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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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八旗制度

1601年,努尔哈赤在女真“牛录制”的基础上创立了一种兵民合一的制度,这便是八旗制度。

初建时设四旗:黄旗、白旗、红旗、蓝旗。1614年将四旗改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统率满、蒙、汉族军队。

该制度规定,政治权力集中于王公贵族之手,重大决策由贵族共同讨论决定,称为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公元1631年,皇太极仿明朝制度设立六部,逐渐削弱满洲贵族的权力,试图实行中央集权,然而这一努力主要集中于清朝前期。

公元1650年,顺治皇帝对八旗制度进行了改革,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上三旗”是皇帝亲自掌握的正黄、镶黄、正白三旗。这一改革改变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时加强了上三旗的实力,削弱了满洲议政王大臣的权力。

后来清朝统一中国,八旗子弟越来越没有用武之地,反而成为清朝政府的寄生虫,于是政府更加重视汉军。据说一次乾隆视察八旗军,八旗子弟们驰马坠地,箭箭虚发。

第一份中俄边界条约

中俄尼布楚条约(《尼布楚议界条约》)是中国和俄罗斯之间签订的第一份边界条约。

1689年9月7日,索额图在清政府的任命下同沙俄全权使臣戈洛文在尼布楚(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条约明确规定了中俄两国的东西边界,确立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属于中国领土,而贝加尔湖以东原属中国的尼布楚土地让给俄国,这份条约的内容后来以满、汉、蒙、俄和拉丁文五种文字刻成界碑。

这份条约的签订,在客观上遏止了沙俄继续向东扩张。清史专家戴逸先生说:“《尼布楚条约》保障了中国东北边境一百多年的安定和平,为清王朝后来平定西北、西南地区的叛乱提供了稳定富饶的大后方,对于清朝的发展和繁荣、康乾盛世局面的出现,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和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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