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室」蚕室体育馆

2022-10-30 18:28:24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大海啊全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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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蚕室,以下6个关于蚕室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本文目录

  • 什么叫做下蚕室?
  • 司马迁受宫刑,蚕室是行刑的地方,还是养伤的地方
  • 养蚕需要哪些房屋设施?有什么要求?
  • 蚕室的养蚕的建筑物
  • 蚕室的受宫刑的牢狱
  • 常用于蚕室、蚕具、蚕体、蚕座消毒用的药品有哪些?如何应用?
  • 什么叫做下蚕室?

    “下蚕室”指被关押于宫廷监狱中,接受宫刑的处罚。

    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也许是最早的无菌室概念),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

    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

    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另一种说法是,宫刑的人像腐朽的木头不能开花一样。

    宫刑的最初作用

    只限于惩罚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这在人类的婚姻制度刚刚跨入文明门槛的当时是现实的。但是,在奴隶主阶级和封建统治者残暴的统治下,宫刑的施刑范围扩大了,扩大到与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为镇压平民和思想异己者的一种严酷手段。

    这种扩大始于何时,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但至迟到周穆王时,已规定“宫罪五百”,西周时受宫刑的罪名已相当多,而且受刑对象是广大奴隶和一般平民,至于奴隶主贵族是“公族无宫刑,不剪其类也”。

    “不剪其类”就是不绝他们的后代,奴隶主贵族即使犯了当宫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将犯人剃光头发,锁住颈项服劳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宫者”。

    可见,古代的刑罚带有多么鲜明的阶级性。宫刑施用的范围到了后世越来越大,如到了战国时期,《列子·说符篇》载有人曾劝秦王以仁义治国,秦王处以宫刑,罪名是“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这说明封建统治者已经用危害国家的罪名处人以宫刑了。

    但秦代隐宫指是阉割地方是错的,古代宫有时通官,隐宫是犯官关押地,所以赵高出自隐宫不是太监,他联合女婿杀死秦二世。汉光武帝之前皇宫总管不是太监,他们管理后宫宫女太监,直到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后后宫官职才全部由太监担任。

    司马迁受宫刑,蚕室是行刑的地方,还是养伤的地方

    应该偏向养伤的地方。

    蚕室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专指养蚕的房间,即用于养蚕的建筑物。第二种是:引用为受宫刑的牢狱,代指宫刑。

    “蚕室”最原始的意思和字面一样,指的是用来养蚕的房间。蚕,特别是家桑蚕,是一种非常柔弱娇气的昆虫,只有在温暖、干燥、无风的环境中才能吐丝结茧。因此古代的“蚕室”都要密封防风,并且在屋中长时间燃烧火焰来保证室内温暖干燥。

    唐人颜师古对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

    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

    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和科技水平较低,因此在当时的医疗水平下,受伤后的致死率比较高。而“宫刑”又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刑法,早年很多受刑后的太监往往会因为伤口感染引发的并发症而死亡,这也背离了“宫刑”的本来想要达到的目的。

    为了降低感染的几率,减少太监们因为受刑后的伤口感染而死亡的数量,在古代只能将他们安置于比较干燥温软的环境之中,而温暖干燥、密闭无风的“蚕室”是最好的选择。著名太监、太史公司马迁受刑后就被安置在“蚕室”里养伤。其《报任少卿书》说:“而仆又佴之蚕室。”

    久而久之,将受刑后的太监安置在“蚕室”养伤逐渐演变为专门制度。虽然后来随着技术水平的发展,宫中建立了专门安置受刑后太监的场所,不再借用真的养蚕房间,但在习惯依然还将这些太监受刑的地方成为“蚕室”。

    养蚕需要哪些房屋设施?有什么要求?

    根据养蚕生产的用途可分为小蚕室、大蚕室、贮桑室和上蔟室等。总的要求是远离污染源,便于清洗消毒和温湿度、气流的调节。目前,农村养蚕大多作为副业生产,一家一户饲养规模都比较小,农户大多将住房兼作蚕室。因此,蚕区农户在新建住房时应考虑兼作蚕室的要求,如设置对流窗户、适当扩大窗户面积、小蚕室的加温设施等。(1)小蚕室用于饲养1~3龄蚕。由于小蚕期需要高温高湿环境,所以要求具有较好的保温保湿性能,并有安全的暗火加温设施。养蚕有一定规模的农户常建有小蚕专用蚕室,一般农户常用塑料薄膜在住房中围出一小间作为小蚕饲养场所。(2)大蚕室用于饲养4~5龄蚕。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透气和排湿性能。目前,农村养蚕户大都饲养在住宅内,养蚕数量多或规模养蚕大户可采用搭建室外养蚕大棚的办法,以解决大蚕期饲养面积不足的矛盾。(3)贮桑室为桑叶贮存的场所。要求低温高湿、毗邻蚕室、无阳光直射、便于清洗消毒。最好采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结构,地面用水泥硬化。(4)上蔟室通常与大蚕室套用。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农业出版社《动植物百科》

    蚕室的养蚕的建筑物

    专指养蚕的房间,即用于养蚕的建筑物。中国目前建造、使用的蚕室,依其构造和使用性质可分成专用蚕室、兼用蚕室、简易蚕室三类。蚕种场多专用蚕室,蚕区农村多兼用蚕室和简易蚕室。由于养蚕时间短,所需建筑面积大,为减少投资,多数蚕区、蚕户采取小蚕共育、大蚕分养的方式,即建造设备条件较好的小蚕专用蚕室集中起来饲养小蚕,至大蚕分到各户,利用住宅临时辟出几间空房饲养。蚕室特别是专用蚕室,要求具备保温,防热性能,便于补湿排湿、通风透光、彻底消毒、蚕匾蚕架排列与饲养操作。标准蚕室要求开间不少于4.5m,净高不少于3.5m,进深9m,上顶应有灰幔,地面为地板或水泥地,南北窗各有4㎡左右的面积。整幢建筑还要设置宽1.5~2m的南北或中央走廊。专用蚕室依建筑结构又可分为平房蚕室、二层楼房蚕室与三层楼房蚕室。其中三层楼房蚕室,底层为半地下贮桑室,二层为饲育室,三层为上蔟室。

    蚕室的受宫刑的牢狱

    蚕室,本指养蚕的处所,后引用为受宫刑的牢狱,代指宫刑,宫刑是我国古代五刑之一,残害男子生殖器指去掉了性器。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而仆又佴之蚕室。”《后汉书·光武帝纪下》:“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李贤注:“蚕室,宫刑狱名。有刑者畏风,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面所言即为:因为上奏章而被打下蚕室。谜面虽然没有点明是何人因上奏而被打下蚕室,但一见此面最使人容易想起的人当推司马迁。司马迁,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字子长,夏阳人,太史令司马谈之子,初任郎中……天汉二年,因替李陵败降匈奴事辩解,触怒汉武帝而下狱,受宫刑。出狱后,仍发愤著书,历十二年,撰成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时称《太史公书》,三国后通称为《史记》。全书上起黄帝,下讫汉武帝,总括三千余年史事,计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余字,分“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类,语言形象鲜明,后世学者以为史传文学之典范,鲁迅曾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可以说,司马迁是古代受宫刑人物中最为闻名之人物。

    常用于蚕室、蚕具、蚕体、蚕座消毒用的药品有哪些?如何应用?

    常用于蚕室、蚕具、蚕体、蚕座消毒的蚕药品种较多,主要有:漂白粉、漂粉精、优氯净烟熏剂、优氯净防僵粉、甲醛溶液(福尔马林)、蚕安康、蚕病净、大小蚕防病一号(聚甲醛散)、毒消散、防僵灵Ⅱ号(402抗菌剂)、新洁尔灭溶液、蚕季安Ⅰ号、蚕季安Ⅱ号等。

    (1)漂白粉(含氯石灰):本品用于蚕室、蚕具消毒,对家蚕病毒病、真菌病、细菌病、原虫病的病原体有杀灭作用。将本品和水按1∶25倍稀释,喷雾消毒,每1平方米使用225毫升。本品应密封保存。

    (2)漂粉精:本品除用于鱼塘消毒外,还可用于蚕室、蚕具、蚕体及桑叶消毒。

    用法用量:①蚕室、蚕具消毒时,取本品100克加水10~12公斤。喷洒于60平方米的蚕室或浸渍蚕具半小时,晾干后使用。②蚕体消毒,大蚕取本品100克,加新鲜石灰粉3公斤混匀,每1平方米撒布30~40克;小蚕取本品100克,加新鲜石灰粉6公斤,每1平方米撒布30~40克。③桑叶消毒,取本品10克,加水2公斤,搅拌使溶解,分3次喷洒于叶面上,晾干后,3、4日龄起蚕时各喂1次,5日龄起蚕时喂2次。

    本品应在密封阴凉干燥处保存。

    (3)优氯净烟熏剂:本品由二氯异氰尿酸钠38克与聚甲醛12克,分别包装组成。其中,二氯异氰尿酸钠为白色粉末,有氯臭;聚甲醛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有刺激性气味。本品对家蚕病毒病、真菌病、细菌病、原虫病的病原体有杀灭作用。用于蚕室、蚕具消毒;也用于蚕体防僵消毒。临用时,将两包药混合均匀,蚕室、蚕具消毒每1立方米用5克,蚕体防僵4~5龄期每1立方米用1~1.5克,点燃,熄灭明火,密闭烟熏。本品应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4)优氯净防僵粉:本品为二氯异氰尿酸钠与中性或碱性陶土配制成,每500克含二氯异氰尿酸钠12.5克(以有效氯计)。对家蚕真菌病的病原体有杀灭作用。用于蚕体消毒杀菌。用法用量:预防时各龄起蚕使用一次;发现病蚕时每天使用一次,喂桑叶前均匀撒在蚕体上,呈薄霜状为度。本品应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5)甲醛溶液(福尔马林)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有刺激性特臭,能刺激鼻、喉粘膜;在冷处久置易发生浑浊;能与水任意混合。对家蚕病毒病、真菌病、细菌病、原虫病的病原体有杀灭作用。主要用于蚕室、蚕具消毒。喷雾或浸渍消毒,本品和水按1∶17稀释后,每1立方米用225毫升即可。消毒时保持室温24℃以上5小时。本品应密封防冻保存。

    (6)蚕安康:本品为甲醛与珍珠岩粉配制而成的灰白色粗粉,有刺激性特臭。对家蚕多种病原微生物有杀灭作用。用于蚕体蚕座消毒。用法用量:一般用于饷食后,第二次给桑前,也可每日使用,每次用量呈薄霜状为度。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7)蚕病净:本品为甲醛与木屑等助燃剂配制而成的浅褐色、干燥色泽一致的木质粗粉状散剂。每100克含甲醛8.5~9.5克。对家蚕多种病原微生物有杀灭作用,一般用于养蚕前和养蚕后蚕室、蚕具第二次熏烟消毒,也可用于蚕期中熏烟消毒。每1立方米用药24克。本品有效期为2年。

    (8)大、小蚕防病Ⅰ号(聚甲醛散):本品为聚甲醛与酸性陶土配制而成。其规格有1000克含聚甲醛25克(大蚕用)和1000克含聚甲醛12.5克(小蚕用)两种。对家蚕多种病原微生物有杀灭作用,一般用于饷食前蚕体消毒,也可每日使用。每次用量呈薄霜状为度。

    (9)毒消散:本品由聚甲醛、苯甲酸与水杨酸按60∶20∶20配制而成,对家蚕多种病原微生物均有杀灭作用,用于蚕室、蚕具消毒。密闭熏蒸消毒,每1立方米用3.75克,消毒时保持室温24℃以上5小时。本品应密封、遮光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10)防僵灵Ⅱ号(402抗菌剂):本品为乙基硫代磺酸乙酯加合适的乳化剂制成的微黄色澄明液体。主要预防家蚕真菌病。用于蚕室、蚕具和蚕体消毒。蚕室、蚕具消毒时,本品和水按1∶1500稀释后喷雾。蚕体消毒时,1龄按1∶700稀释浸网覆盖,2~3龄按1∶500稀释浸网覆盖,4~5龄按1∶2000稀释体喷,阴雨天气不宜体喷。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相混,应遮光密封保存。

    (11)新洁尔灭溶液:本品为溴化二甲基苄基烃铵的水溶液,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芳香、味极苦;强力振摇则发生多量泡沫。预防家蚕病毒病、细菌病、真菌病,用于蚕室、蚕具消毒。用法用量:用喷雾或浸渍法,本品和水按1∶100稀释,每1立方米用225毫升。本品禁与肥皂及盐类消毒药合用,应遮光、密封保存。

    (12)蚕季安Ⅰ号:本品为氯化二甲基苄基烃铵,是无色或微黄色的粘稠液体,强力振摇时则产生多量泡沫。本品用于蚕室、蚕具消毒,用法用量:喷雾或浸渍法,将本品和水按1∶1000稀释,每1立方米用225毫升。本品禁与肥皂及盐类消毒药合用,应遮光、密封保存。

    蚕季安Ⅰ号可制成蚕季安Ⅰ号溶液,每100毫升含氯化二甲基苄基烃铵5克。其作用与用途、用法及注意事项等均同蚕季安Ⅰ号,用量按1∶115稀释,每1立方米用225毫升。

    (13)蚕季安Ⅱ号:本品为溴化三甲基烃铵,是微黄色胶状体,具乙醇味,水溶液强力振摇时则产生多量泡沫。用于蚕室、蚕具消毒,用法用量:喷雾或浸渍,将本品和水按1∶1000倍稀释,每1立方米用225毫升。禁与肥皂及盐类消毒药合用,应遮光、密封保存。

    蚕季安Ⅱ号可制成蚕季安Ⅱ号溶液,每100克含溴化三甲基烃铵5克。其作用与用途、用法及注意事项等均同蚕季安Ⅱ号,用量按1∶115稀释,每1立方米用225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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