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试用期(关于试用期的18个法律规定)

2022-09-10 05:42:08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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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试用期(18条试用期法律规定)。

第一,关于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3)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资源网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一词包含基数本身,“一年以上”包含一年,因此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的法定试用期最长可以是2个月,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的,即为合法。

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一)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可以不约定试用期。(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三.分别约定试用期的后果。

如上所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这个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将产生以下不良后果:

(1)试用期不成立。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不得以试用期未满为由辞退劳动者;

(2)相当于签订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的资源网络面临着更新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困难。

四、试用期超过法定最长期限的。

约定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试用期超过法定试用期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如果试用期尚未实际履行,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避免将违法约定的试用期付诸实施,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违法试用期的约定已经实际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试用期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试用期可以短于法定期限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最长,只要用人单位不超过法定期限,缩短法定试用期,甚至不约定试用期,都不违法。

六、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区别对待:

(1)员工入职第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就足够了,只要不超过一个月就不违法;

(2)试用期满一个月以上,单位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月工资。

七、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逾期款项。未缴纳社会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责任由单位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八、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因此,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或者未能表明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辞退条件的,属于违法辞退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只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辞退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关于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工资与试用期后工资不同,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均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违反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一、孕期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12.试用期提前辞职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3.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患有精神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在试用期内被发现患有精神病并经有关机构确认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如果员工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用人单位可以以员工患有精神疾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如果在试用期内被调动,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或延长试用期?

你不能。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理解和选择的时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试用期。但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能力需要提高、工作岗位发生转移为由,随意与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变相损害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试用期一次”,但法律并没有规定试用期可以约定或延长两次的例外。

15.试用期请长期病假怎么办?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暂停试用期。

16.试用期满后,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相互理解和选择的时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试用期满、考察期已过后,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7.试用期满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

试用期满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

(1)试用期视为劳动合同期,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承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入职后第二个月起,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将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人员的工资翻倍。

18.劳动者重新加入原单位,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如果员工重新入职与离职前的岗位相同,再次约定试用期是不合理的。但员工返岗后的岗位是用人单位设置的新岗位,与员工之前的岗位有较大区别。因此,用人单位再次与其约定试用期是合理的,也符合设立试用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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