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住宅小区的规划选址及市政公用设施要求)

2022-09-09 14:55:22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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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住宅小区规划选址及市政公共设施要求)。

住宅区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审批程序与建筑物相同。住宅区内所有市政公用设施、道路、资源网络和各类工程管线,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管理。住宅区内新建道路和各类资源网络工程管线,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并按许可证要求进行建设。城市居住区公共设施的规划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居住区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规范的要求实施。住宅区内所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由符合资质等级的持证设计单位设计。

住宅区内的所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应当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建设。提交施工时,应提供相关项目的详细设计图纸、土地使用证和规划批准文件。各种管线在小区规划的道路、花园内埋设或架设,尽量采用地下敷设。沿居住道路设置的管线,应当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间依次布置。原则上一侧的顺序为给水支管、电力电缆、燃气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另一侧的顺序为给水支管、电信电缆、给水管道、热力管道。管线走向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穿越道路时应尽可能与道路中心线垂直。

各种管线的敷设除了在交叉路口外,不得重叠。比如在交叉路口敷设时,原则上用较低的技术条件避开较高的技术条件,用小管道做大管道,用分支管道做干管道,用压力管道做重力管道,用软管线做硬管道。各种地下管线的水平间距和管线交叉的垂直间距应达到规范规定的距离。

地下管线的埋深应根据道路的结构和标高、管线的安全要求和穿越条件确定。电信电缆、电源应尽量铺设在人行道或自行车道上。此外,住宅道路红线内,除各种管线、电话亭、指示牌、交通标志按计划设置外,不得设置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

住宅小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选择符合居住功能要求、环境良好、有利于开发建设的新建区域,或适宜旧区改造。居住用地的选择应具备良好的地质条件,避免地质复杂、土壤承载力差、地势低、排水困难等不利的工程地质条件。居住区应避免布置在沼泽地区、不稳定的堆石地区、地质结构复杂的地区,如断层、风化岩层、裂缝和滑坡等。,还应避开风口、受洪水影响的区域以及地震期间有倒塌危险的区域。居住区应尽量选择植被和小气候环境良好、地形地貌良好的区域,必须避免严重的交通和噪声干扰和污染以及有害工农业排放的侵害。

在山区和丘陵地区,住宅小区可以选择自然坡度在25%以内的地段。即使地形复杂,经过一定的组织和局部改造,也有可能合理安排住宅。在自然坡度25% ~ 50%的地段,施工难度大,土石方量也大,极大地限制了建筑群的布局设计。自然坡度在50%以上,最好不要选择作为建筑用地,而是作为园林绿地。要注意山地丘陵地区的建设特点,对资源网的农用地进行实际调查,综合分析比较,充分利用适合建设的山坡薄土、荒地、荒地作为居住用地,尽量少占或少占良田。

要充分利用贫瘠的土地,就要珍惜丘陵间和坡腰上的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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