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

2022-08-13 04:10:09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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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危房、拆迁安置房时,可以以本人名义和配偶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文知识点:

1.购买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存款人已为同一房屋办理了购房提款,暂停后可再次申请提款。

1.购买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方式: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仔细浏览登录提醒,然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以选择“账户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醒:如果您没有在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请在登录前完成注册。

第二步:选择提取项目,输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点击【1。撤回在京房屋】在新增申请项目列表中,选择“拟购买房屋类型”,然后进入项目对应的申请页面(如中直分中心、郭关分中心或铁路分中心有地址相同的房屋提取项目,则该项目应共享继续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

“基本信息”栏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如果“婚姻状况”是“无法解释的婚姻状况”,则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婚姻状况。比如选择“已婚”为“婚姻状况”,点击【婚姻信息修订】按钮,如果有通过北京市民政核实的记录,可以选择主动导入婚姻信息;如果没有记录,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结婚证”图片。

在“房屋相关信息”栏下,选择信息项“是否有网签”,可分为两种情况:

(1)选择“是”时,选择【业主】、【所购房屋类型】,选择所购房屋类型,输入网上合同号(若所购房屋类型为“存量房屋”,应同时提供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证号);如果还没有查询到购房信息,需要修改网签信息重新查询,或者在“是否有网签”中选择【否】,输入相关信息。

(2)选择【否】时,选择【业主】、【所购房屋类型】,输入相关信息,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票原件图像。

在“存款人账户信息”栏下,填写“本期支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卡银行”,系统会主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卡号。

申请人如欲申请其另一张银行卡(应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一类银行结算账户)支取,需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卡保障】按钮,选择要新增的住房公积金卡的“银行名称”,输入“银行卡号”,点击【新增】按钮即可新增胜利。后续流程从“第一步和第二步”开始,可以连续处理。每个员工可以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卡,每家银行限一张卡。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

办理流程与上述“商品住房”方式基本相同。用户的基本信息显示在“基本信息”栏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与“商品住宅”后续操作步骤一致。

3.购买“公有住房和集资建房”

“基本信息”一栏与上述“商品住房”方式基本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在“房屋相关信息”栏下,选择【购买房屋类别】、【房屋所有人】,输入相关信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编号,并上传购房收据或发票、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图像。

4.购买“重建、拆除和搬迁房屋”

“基本信息”一栏与上述“商品住房”方式基本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在“房屋相关信息”栏下输入相关信息,上传“拆迁或征收拆迁协议”。协议未注明购房人实际支付房款金额的,应上传“房屋搬迁统一发票或收据”图像。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在表格中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编号,并上传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图像。

第三步是个人授权和承诺。

浏览、勾选并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授权和承诺,点击【提交】,系统将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

在提交胜利的页面,如果需要保留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果需要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办理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

第五步:查看回单提醒,办理取款事宜。

申请提交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记录】查看详情,查询申请详情;点击【打印回单】,补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如回执中的提醒:“您提取的项目已提交,敬请期待审核。您可以在“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项目记录”中查看“申请进度”中项目的状态

如果【申请进度】为“已批准”,提取的资金将转入申请人的公积金卡账户。

如果【申请进度】为“审批失败”,可以在“备注信息”栏中查看失败原因。

如果【申请进度】为“补交申请材料”,可以在“备注信息”栏中勾选需要补交的材料及原因。用鼠标左键双击该项目的记录,补齐上传的图片后重新提交。

如果[申请进度]为“待审批”或“正在审批”,则审批不完整。请稍后再次检查状态。审批通过后,系统会主动更新申请进度。

提醒:1。请仔细浏览提醒信息,避免遗漏相关提取材料。如需当场办理回执单中的提醒事项,您应根据回执单中的提醒事项,携带相关材料到任何管理部门或委托银行机构现场办理。

2.申请人原在中直、郭关或铁路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了同套住房支取,并在转入北京房地后申请连续支取同套住房剩余额度的,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无需其他材料。申请成功后,清算申请人在分中心的支取金额。

第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是供应材料。

1.住房类型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及网上签约合同号(如所购房屋类型为“存量房屋”,应同时提供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证号);无法提供网上签约合同号的,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证号、不动产买卖统一发票或有税额的契税完税证明。

2.住房类型为“公有住房、集资建房”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房改单位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出具给申请人收取房款的收据原件(如只能提供收据复印件,售房单位需在收据复印件上盖章)。收据遗失的,由销售单位出具购买方支付具体金额的说明;单位不出具说明的,按成本价购买的公共住宅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计算。

3.房屋类型为“危改、拆迁房屋”

申请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拆迁或搬迁协议原件,以及协议中未载明的实际支付金额,须提供购买被搬迁房屋的房产销售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

第二步,柜台办理。

如果办理的话,我会带上以上材料,选择任何一个管理部门和委托银行代理人办理。

单位经理办理的,单位经理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个人授权及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复印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一管理部门及委托银行机构办理。

如受他人委托,受托人应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或人脸识别)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上材料,选择任一管理部门及受托银行机构办理。

二、缴存人对于同一套住房已办理购房提取的,暂停后可再次申请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已为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房款,但提取金额未达到购房总金额。暂停后,他可以再次申请退出。

如果申请的话,我会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者人脸识别),选择任何一个管理部门和委托银行机构办理。

单位经理办理的,单位经理将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个人授权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选择任一管理部门及委托银行机构办理。

如受他人委托,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上材料,选择任一管理部门及委托银行机构办理。

提醒: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存款人,按其分中心的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代理网点】查询分中心及代理网点地址。

【结束】

以上内容源于网络全面整顿。

具体政策以当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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