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宅女”超龄不嫁要罚款

2022-07-24 20:00:11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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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未婚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才是真正的宅女。在古代,男婚女嫁不仅关乎人们的生理需求和社会稳定,更关乎人口的繁衍和家国的持续

古代未婚女子不出门在前门,但不出门在二门。那才是真正的“宅女”。在古代,男女之间的婚姻不仅关系到人们的生理需求和社会稳定,还关系到人口的再生产和家国的可持续发展。既然是家庭和国家的大事,男女之间的婚姻就不仅仅是“父母的命令,媒妁之言”。而且,“媒人”不仅仅来自人民。适龄男女的婚姻在周代就被提上了官方的议事日程,国家专门设置官员管理男女婚姻。三国时期,在交趾、九镇等边境地区设置了“媒体官”。据史料记载,元代的“媒人”甚至是由政府任命和许可的,就像今天婚介机构的老板一样。由媒人撮合男女结婚,由父母包办是主流。但政府也会介入,想出一些“奇招”。首先是制定法律。规定男女必须在一定年龄结婚。男人一般在十五到二十岁之间,而女人在十三到十六岁之间。第二是惩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女性将被罚款。比如汉孝惠帝有一个女儿,十五岁到三十岁还没结婚,就要罚款600元。唐朝未结婚的20岁以上的男子和15岁以上的女孩也要受到惩罚。为什么皇帝这么积极地要求适婚男女及时结婚?如果适龄男女不急着结婚生子,人荒了,靠谁来生产,守边关?别担心,皇帝是!而且,古代一直认为“男有家室,女有家室”之后,阴阳调和,人心安定,社会安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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