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箱泵(箱泵一体消防水箱)

2022-07-14 14:40:10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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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箱泵(水箱泵集成消防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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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泵、高位消防水箱、稳压泵、消防水泵房相关规定

暖通南方俱乐部2020-07-10 08:01:00消防泵:

1.消防水泵的类型应根据可靠性、安装地点、消防水源、设计流量、消防给水扬程等综合因素确定。水泵驱动器应由电动机或柴油机直接驱动,消防水泵不应由双电机或基于柴油机的双动力等驱动。

2.消防水泵机组应由水泵、驱动器和专用控制柜等组成。一组消防水泵可由同一消防给水系统的工作泵和备用泵组成。

3.消防泵制造商应提供完整的泵流量压头性能曲线,并应标明流量、压头、气蚀余量、功率和效率等参数。

4.单个消防泵的最小额定流量不应小于10L/s,最大额定流量不应大于320L/s。

5.消防泵采用离心泵时,应根据流量、扬程、气蚀余量、功率和效率、转速、噪声、安装现场的环境要求等综合确定泵型。

6.消防泵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要求的流量和压力要求;

2)消防泵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泵流量水头性能曲线上任意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使用电动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消防水泵;

4)流量提升性能曲线应平滑无驼峰和拐点,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的140%,不应小于设计额定压力的120%;

5)当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的65%;

6)泵轴的密封方法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泵低流量运行的要求;

7)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泵型号应一致,工作泵不应超过3台;

8)多台消防泵并联时,应检查流量叠加对消防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7.消防泵的主要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泵壳应为球墨铸铁;

2)叶轮应为青铜或不锈钢。

8.使用柴油消防泵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柴油机消防泵应采用压燃式柴油机;

2)柴油机额定功率应检查海拔和环境温度对柴油机功率的影响;

3)柴油机消防泵应具有连续运行的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应少于24h;

4)柴油机消防水泵的蓄电池应保证消防水泵随时自动启动;

5)柴油消防泵的供油箱应根据火灾持续时间确定,油箱最小有效容积应配置为1.5L/kW,柴油消防泵油箱内储存的燃油应不低于储备的50%。

9.轴向深井泵应安装在水井、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中,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轴流式深井泵安装在井中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可靠运行的要求。当泵流量为额定流量的150%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不小于第一个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3.2m,深井泵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0.3m海拔每升高300米;

2)轴流式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首泵叶轮底部应低于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线,淹没深度应根据水力条件计算确定,并应满足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的有效蓄水量或有效水位能得到充分利用的要求;当泵的额定流量大于125升/秒时,应根据泵的性能确定淹没深度,并满足泵的气蚀余量。

3)轴流式深井泵出水管与消防给水管网的连接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5.1.13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

4)轴流式深井泵出水管的阀门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5.1.13条第5、6款的相关规定;

5)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泵的吸入时,可采用轴向深井泵,应采用湿坑安装方式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

6)轴流式深井泵电机露天安装时,应有防雨功能;

7)其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相关规定。

10、消防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下列情况除外:

1)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其他建筑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时;

2)当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或等于10L/s时

11.一组消防泵应在消防泵房内配备流量和压力试验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单台消防给水泵流量不大于20L/s,压力不大于0.50MPa时,泵组应预留流量计和压力表接口,其他泵组应配备泵组流量和压力试验装置;

2)消防泵流量检测装置的测量精度应为0.4,最大量程的75%不应小于最大消防泵额定流量的175%;

3)消防泵压力检测装置的测量精度应为0.5,最大量程的75%不应小于最大消防泵额定压力的165%;

4)每个消防泵的出水管上应设置DN65测试管,并安装DN65消防栓。

12、消防泵吸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泵应采用自充式吸水;

2)消防泵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时,应在消防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防回流阀;

3)当吸入口没有吸入井时,应在吸入口设置防涡流装置。

13、离心式消防泵的吸入管、出口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组消防水泵应有不少于两根吸水管。其中一根损坏或检修时,剩余的吸水管仍应能通过所有消防给水的设计流量;

2)消防泵吸入管的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

3)一组消防水泵应配备至少两根与消防给水环形管网相连的主水管。当其中一根水管检修后,其余水管仍能提供消防给水的全部设计流量;

4)消防泵吸入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最低水位时消防泵安全运行的要求。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时吸水管喇叭口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毫米,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毫米;当使用防气旋装置时;

5)消防泵吸入管上应设置带自锁装置的明杆闸阀或蝶阀,但设置暗杆阀时应设置开启刻度和标记;当管径超过DN300时,应设置电动阀;

6)消防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止回阀和开杆闸阀;当使用蝶阀时,应提供自锁装置;当管径大于DN300时,宜设置电动阀;

7)当消防泵吸入管直径小于DN250时,流量应为1.0m/s ~ 1.2m/s;直径大于DN250时,应为1.2m/s ~ 1.6m/s;

8)当消防泵出水管直径小于DN250时,流量应为1.5m/s ~ 2.0m/s;直径大于DN250时,应为2.0m/s ~ 2.5m/s;

9)吸水井的布置应满足水流平稳、速度均匀、无漩涡的要求,并便于安装和施工;

10)当消防泵的吸入管和出口管穿越外墙时,应采用防水套管;穿过墙壁和地板时,应符合本规范第12.3.19条第5款的要求;

11)消防泵吸入管穿越消防水池时,应采用柔性套管;使用刚性防水套管时,泵吸入管25上应设置柔性接头,管径不应大于DN150。

14.当有两种消防给水方式且允许消防泵直接吸水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每次市政供水应满足消防供水的设计流量和其他消防时必须保证的水量;

2)灭火时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不应小于0.10兆帕;从地面;

3)消防泵扬程按室外给水管网最低水压计算,消防泵工况按室外给水最高水压校核。

15.消防泵吸入管可设置管道过滤器,管道过滤器的水域面积应大于管道水域面积的4倍,孔径不应小于3毫米。

16.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消防泵在低流量空时过热。

17、消防泵的吸入管和出口管上应设置压力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泵出水管压力表的最大量程不应小于泵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且不应小于1.60MPa;

2)消防泵吸入管应配备真空表、压力表或真空表。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确定,但不应小于0.70MPa,真空表的最大量程应为-0.10 MPa;

3)压力表的直径不应小于100毫米。消防泵的进出水管应连接直径不小于6mm的管道,并设置截止阀。

高位消防水箱:

1.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满足以下要求: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且不应小于10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

2)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不应小于18m3,一类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3;

3)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不应小于12m3;

4)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m3;

5)工业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m3,且不应小于18m3当它大于25L/s时;

6)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小于30000 m2的门店不应小于36m3,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 m2的门店不应小于50m3,与本条第1款规定不一致时取较大值。

2.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的静水压力,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小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0.15MPa;

2)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民用建筑不宜低于0.07MPa,多层住宅如有困难可适当减少;

3)工业建筑不应小于0.10兆帕;;

4)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市政供水系统可直接供水,进水管处应设置防回流阀,系统顶部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的需求压力确定,但最低不得低于0.10MPa;

6)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至第5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置稳压泵。

3.高位消防水箱可采用热镀锌钢板、钢筋混凝土、不锈钢板等建造。

4.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在屋顶露天时,水箱人孔和进出水管阀门应采取锁或阀箱等保护措施;

2)严寒、冬季寒冷等冰冻地区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消防水箱间,其他区域应设置在室内。需要在屋顶露天设置时,应采取防冻、隔热等安全措施;

3)高位消防水箱应与基础连接牢固。

5、高位消防水箱间应通风良好,不应结冰,当必须设置在寒冷、严寒等冬季结冰区域的非采暖房间时,应采取防冻措施,环境温度或水温不应低于5℃。

6、高位消防水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口、排水及水位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4.3.8、4.3.9条的相关规定;

2)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根据出水管喇叭口和防气旋淹没深度确定。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时,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5.1.13条第4款的规定;但使用防旋风时,应根据产品确定,防护高度不应小于150mm

3)消防水箱的通气管和呼吸管应符合本规范第4.3.10条的有关规定;

4)消防水箱外壁与建筑主体结构墙体或其他池壁的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需要,净距不应小于0.7m在没有管道的一侧;在安装管道的一侧,净距不应小于1.0m,管道外壁与建筑体壁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带人孔的水箱顶面与其上方建筑体底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8m:

5)进水管的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充水8h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应设有液位阀或浮阀;

6)进水管应接在溢流水位以上,进水管最低点在溢流边以上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的管径,但最小值不应小于25毫米,最大值不应大于150毫米;;

7)当进水管被淹没时,应在进水管或虹吸破坏孔上设置防止回流的措施,并在管道上设置真空断路器。虹吸破坏孔的直径应不小于管径的1/5,且不小于25毫米。但生活给水系统补水时,进水管不应淹没出水;

8)溢流管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和DN100的2倍,溢流管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的1.5倍至2.5倍;

9)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排放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

10)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应位于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水位以下,并设置止回阀,防止消防水进入高位消防水箱;

11.高位消防水箱的进出水管应设有阀门,阀门应有指示启闭装置。

稳定泵:

1.稳压泵应采用离心泵,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采用单吸单级或单吸多级离心泵;

2)泵壳、叶轮等主要部件应由不锈钢制成。

2.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统的自动启动流量;

2)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应根据管材、接口形式等确定。当管网无泄漏数据时,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应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算,不应小于1l/s;

3)消防给水系统中使用的报警阀压力开关的自动启动流量应根据产品确定。

3.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和充水管网自动启动的要求;

2)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自动启动泵压力设定点的压力大于准工作状态下系统设定的自动启动泵压力值,增加值应为0.07 MPa ~ 0.10 MPa

3)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使处于准工作状态的系统最不利点的水灭火设施的压力大于该点的静水压力,其增加值不应小于0.15MPa

4)带稳压泵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具有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停的技术措施。使用气动水箱时,其调节容积应根据稳压泵的泵启动次数不超过15次/h来计算确定,但有效储水容积不应小于150 l/l。

5)稳压泵吸入管设置明杆闸阀,稳压泵出口管设置消声止回阀和明杆闸阀。

6)稳压泵应设置备用泵。

消防泵适配器:

1、下列场所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泵接合器:

1)高层民用建筑;

2)有消防水源的房屋及其他五层以上的多层民用建筑;

3)和平与战争相结合的地下建筑人防工程;

4)四层以上的工厂、仓库,最高楼层超过20m的;

5)多层车库和四层以上地下车库;

6)城市市政隧道。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式消防炮灭火系统均应配备消防泵适配器。

3.消防泵接合器的给水流量应按每10L/s ~ 15L/s计算,消防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根据系统的设计流量计算确定,但当计算数量超过3个时,可根据供水的可靠性适当减少;下列消防供水系统应适当减少:

1)城市供水管网直接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2;

2)高层消防水池、水塔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4.当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向多个建筑供水时,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每个单体附件附近。

5.消防泵接合器的供水压力范围应根据当地消防车的供水流量和压力来确定。

6.当消防供水为垂直分区供水时,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分区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当建筑高度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时,手动泵或移动泵接力供水的吸水加压接口应设置在设备楼层等方便的地方。

7.水泵接合器应位于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方,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应小于15m,也不应大于40m。

8.墙式消防泵接合器的安装高度应为0.7m从地面;墙上的门、窗、洞、洞的净距不应小于2.0m,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地下消防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部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9.水泵接合器处应设置永久性铭牌,并标明供水系统、供水范围和额定压力。

消防泵房:

1、消防泵房起重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消防泵重量小于0.5t时,宜设固定挂钩或活动挂钩;

2)当消防泵重量为0.5t ~ 3t时,应设置手动提升设备;

3)当消防泵重量大于3t时,应设置电动升降设备。

2.消防泵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电机容量小于22kW时,相邻两台机组与墙体的净距不应小于0.60米;;当电机容量不小于22kW且不大于55kW时,不应小于0.8m;电机容量大于55kW小于255kW时,不应小于1.2m;当电机容量大于255kW时,不应小于1.5m;

2)消防泵现场检修时,每台机组至少一侧应设置一条消防水泵机组宽度加0.5m的通道,检修时应拆卸消防泵轴和电机转子;

3)消防泵房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3.使用柴油消防泵时,机组间净距应按本规范第5.5.2条规定的值增加0.2m,但不应小于1.2m

4.消防泵房内有集中维修场地时,其面积应根据泵或电机的整体尺寸确定,并在其周围留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地下泵房应在空之间配备集中维护场地。对于装有深井泵的湿式竖井泵房,还应有堆放泵管的地方。

5.消防泵房内的框架空水管不应堵塞通道和跨越电气设备。当需要穿越通道时,应采取措施保证通道畅通,保护电气设备。

6.独立消防泵房底层与屋顶或天花板等凸出构件底部之间的净高,除通风和采光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使用固定吊钩或活动吊架时,其值不应小于3.0m;

2)使用单轨吊车时,被吊物底部与被吊物顶部应保持0.50m以上的净距;

3)当使用桁架式起重机时,除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还应增加起重机安装和维护之间的高度空。

7.使用轴流式深井水泵时,水泵房的净高应根据消防泵的吊装和维护要求确定。当高度过高时,应根据泵传动轴长度的产品规格选择规格较短的产品。

8.消防泵房应至少有一扇门,可以处理最大的设备。

9.消防水泵房的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相应的采暖、通风、排水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冬季严寒、严寒等冰冻地区取暖温度不宜低于10℃,但无人值守时不宜低于5℃;

2)消防水泵房的通风应按6次/小时设计;

3)消防泵房应设置排水设施。

10.消防泵不应位于有防振或静音要求的房间的上层、下层及相邻位置。必要时,应采取以下降噪减振措施:

1)消防水泵应采用低噪声水泵;

2)消防泵组应配备隔振装置;

3)消防泵的吸入管和出口管应安装隔振装置;

4)消防泵房内的管架、管道穿墙穿楼板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固体声传播;

5)消防泵房内壁应采取隔音、吸声的技术措施。

11.消防泵出口管的浪涌压力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当计算的喘振压力值超过管道试验压力值时,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泵水锤。停泵水锤消除装置应安装在消防泵出口主管道及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其他适当位置;

12、消防泵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独立建造的消防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与其他造成火灾暴露危害的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5m。石化企业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化企业消防设计规范》GB50160的相关规定;

2)建筑物附属消防泵房应与其他部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隔开,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并设置甲级防火门;

3)当附属于建筑物的消防泵房位于一楼时,其出口应直接与外界相连;当其位于地下室或其他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13.使用柴油机消防泵时,应设置独立的消防泵房,并设置通风、排烟和防火设施,以满足柴油机运行的要求。

14、消防泵房应采取技术措施不被淹没。

15.独立消防泵房的抗震性能应满足当地的抗震要求,该地区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增加1度采取抗震措施,但不宜做1度的抗震计算增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排水及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的有关规定。

16.消防水泵和控制柜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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