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13条解读)

2023-02-02 17:20:00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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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民法典司法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担保的从属性、 保证人范围、保证方式的认定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一条 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 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二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金融机构开立的独立保函发生的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民法典担保部分司法解释2021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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