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强制执行有效期多长时间】

2023-01-30 04:30:46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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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对付债务人欠钱不还的重要方式,有足够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且债务人逾期不还的,债权人一般会胜诉,而债务人在败诉的情况下,就需要执行判决书的义务,那么申请强制执行有效期多长时间呢?

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根据该期间从判决书载明的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开始强制执行期限是6个月,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以上为有关强制执行有效期多长时间的探讨,该期限既是对申请执行人积极行使权利的督促,也是对人民法院提高执行案件的效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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