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补偿费标准(林地补偿费征收标准)

2022-12-04 22:07:27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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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征收占用林地补偿费按以下标准支付:1、防护林: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虫防治,护林防火等,下同)的投入,在被征收,占用时,应加在林木价值上或按林地上林木的实际价值计算。 临时造林当年每亩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每亩500元;2、用材林:同一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按造林栽培的投入和增量,或征收占用前三年亩均产值的三至五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何雁英 律师普法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何雁英律师,律师

擅长: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继承、共有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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