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什么意思
什么是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
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其子女三岁以下在托儿所、幼儿园等机构接受照护的费用列入专项扣除范围内,从而减少应纳税额的一种政策。
哪些费用可以列入专项扣除?
以下费用可以列入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
- 托儿所、幼儿园等机构的收费;
- 保姆的工资、食宿费等;
- 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育婴师服务费用;
- 其他与子女照护相关的费用,如买玩具、买衣服等。
如何申请专项扣除?
纳税人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可以在“专项扣除”栏目中选择“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并填写相关费用金额。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费用的发票或者收据等证明材料。
专项扣除的上限是多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的专项扣除上限为每个孩子每年12,000元。即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12,000元的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
专项扣除后可以省多少钱?
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可以直接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而减少纳税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某纳税人年收入为10万元,其子女在托儿所接受照护的费用为8,000元为例,如果选择专项扣除,则其应纳税额将从1.85万元减少至1.79万元,可以减少960元的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享受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需要提供相关费用的发票或者收据等证明材料;
- 每个孩子每年的专项扣除上限为12,000元;
- 只有在子女实际接受照护的情况下,相关费用才可以列入专项扣除范围内;
- 如果纳税人和其配偶同时享受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则每个孩子每年的专项扣除上限仍为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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