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按时交房租如何处理

2022-10-24 12:18:34 发布:网友投稿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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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按时交房租的话,要区分是恶意欠租还是因故欠租。

1、如果租客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如果租客是因故欠租,并跟房东申请暂缓交租的话,房东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考虑是否给与暂缓,如果协商失败,租客长时间不交房租的话,可以按上一条处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租金交付约定注意事项

租金是承租人向出租人必须交纳的租赁费用,主要包括租赁物的折旧费、维修费、出租人的合理盈利等费用。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之一,体现了租赁合同的本质特征。实践中,承租方违反该项义务的情形经常发生,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当事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交付租金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应该把租金交付的时间明确规定在合同中,最好用一个确定的时间点来表示。短期租赁的,一般在租赁期完毕时交付租金;长期租赁的按年、月或季度分次支付租金,不管是一次支付还是分次支付,支付的时间都应该明确而肯定。

关于租金支付期限的确定,首先,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即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其次,在协商不成或无合意时采用后付原则,即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2、交付租金的标准。衡量租金高低的标准是: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确定,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议定。但如果出租人利用承租人处于劣势即紧迫或缺乏经验而与之确定了很高的租金款额,超出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或对承租人明显不公平,承租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主张撤销出租人的民事行为,使其行为自始无效。

3、交付租金的形式。按支付时间间隔的不同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半年支付、一年一付等;按每次支付金额的不同分为均等付租、不均等付租。还可分为期初付租和期末付租等。

4、租金的收取。如果租金标准合理,承租人应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无故不交或拖欠。当事人一方对租金标准提出异议,在新租金标准未商定以前,应按原租金标准交纳,出租人拒收的,不视为拒交或欠交租金。承租方因出租方不及时修缮租赁物造成承租方利益受到损害而欠租的,一方面应责令出租费那个交清租金,另一方面,出租方也应修缮租赁物,维护承租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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