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濒危动物怎么处罚 湖南疑似有人钓起濒危江豚

2023-05-29 12:36:43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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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我国有不少物种正在面临灭绝,非常稀少,所以必须要重点保护。其中,江豚是我国濒危物种之一,为我国一级保护动物,如果非法捕捞属于违法行为。近日,一张图片显示,湖南疑似有人钓起濒危江豚!那么,非法捕捞濒危动物怎么处罚?一起来了解。

湖南疑似有人钓起濒危江豚

11月15日晚,一张江豚疑似被非法捕捞的图片,流传于多个网络平台。16日,湖南岳阳湘阴县农业农村局向湘阴县公安局发送了非法捕捞线索移送函。据了解到,目前岳阳公安机关正全力对该线索进行查实当中。

据湘阴县农业农村局的线索移送函,该线索的来源是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副主任夏玮,该保护区位于湘阴。

夏玮表示,15日晚上11点过后,他收到一张朋友转发的截图。那是一张江豚被捕捞上岸的照片。照片中,江豚唇边有钓具,江豚后面站着一名男子。作为一名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人员,他心里马上紧张起来,询问朋友图片来源。朋友表示他也是从一个钓友群看到的,群里最早出现这张图片的时间是当天10点40分。一些截图聊天称,这是“泥鳅钓到的”。

在夏玮看来,江豚很聪明,它一般只吃半斤到五斤的鱼,被泥鳅引诱可能性不大。但是他还是担心这张图片反映的是真实的情况,以及“是不是自己(湘阴)人钓的”?“如果是的,一定要严肃处理。”他心想。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的移送函显示,16日早上6点54分,该局收夏玮转发“湘江拟饵实战群”相关人员发布的非法捕捞江豚截图。江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垂钓、捕捞江豚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但是,这张照片反映信息量小,网友对事发地点众说纷纭。所以,我们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移交线索,请求对该照片反映的事件发生地、拍摄时间、具体人员等关键信息进行溯源,以核查事发地是否在我县范围,以便开展下一步工作。”湘阴农业农村局陶峰告诉记者,之后就有了网友们看到的线索移送函。

非法捕捞濒危动物怎么处罚?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处罚如下: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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