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法律制度

2022-11-13 05:48:36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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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据可查的夏朝法律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夏朝同世界上其他古老的国家一样,在经历了漫长的原始氏族社会后,开始逐步形成维持社会秩序和统治所需要的法律。夏朝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内容:

  1.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根据史书记载,夏朝已经出现了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并不是禹制定的,而是后代为了纪念他们的祖先以禹来命名的。

  1. 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在夏王启准备讨伐有扈氏时,曾发布了一条“动员令”,即后来的《甘誓》,这也是夏朝有据可查的“法律条款”之一。

  1. 昏、墨、贼,杀

《左传》所记载的“刑侯与雍子争田案”时征引夏朝的规定,据此可知夏朝已经有了昏、墨、贼三种罪名。昏,“己恶而掠美为昏”,即自己有了罪恶而掠取别人的美名来掩饰;墨,“贪以败官为墨”,即贪婪败坏官纪;贼,“杀人不忌为贼”,即肆无忌惮地故意杀人为贼。可见,昏、墨、贼是当时的三种罪名,依照夏朝法律要处以死刑。

  1. 吕命穆王,训夏赎刑

周穆王曾命令吕侯依照夏朝的赎刑修订刑律,作《吕刑》。《史记》记载:“夏后氏罪疑唯轻,死者千馔(重量单位,铜六两为一馔),中罪五百,下罪二百。”意思是说,可依罪轻罪重用铜赎罪。夏朝虽然开始冶炼青铜,但很贵重,并非人人可以用它来赎罪的。

中国第一部奴隶制法典

《禹刑》见于《左传•昭公六年》。晋国的叔向在抨击郑国子产“铸刑书”时提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刑》是中国第一部奴隶制法典,其具体内容已无法考证,只有相关文献中有零星记载。可以确定的是,这部法典是为了镇压奴隶反抗、统治奴隶而制定的。

《禹刑》既不是成就于一时的成文法典,也并非由夏禹个人制定的,而是在夏、商两代的长期发展中,为了巩固奴隶主的统治和调整社会关系,逐步形成和不断扩充的。其基本内容以制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法律性质的习惯法为主。所谓“禹刑”,实际上即“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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