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如何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2022-11-13 03:52:04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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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符合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中病例现住址应当填写病例发病时的居住地,细化至村、组及社区、门牌号等可随访到病例的详细信息。

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将填写完成的传染病报告卡寄出。

县(区)级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后续信息的订正。

负责上报的人员在网络直报病种中选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在“病例分类”中分别选择“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确诊病例”、“阳性检测”进行报告。

对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和确诊病例的“临床严重程度”的分类,应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在网络直报系统的分类中选择“轻型”、“普通型”、“重型”或“危重型”进行报告。阳性检测特指无症状感染者,在“临床严重程度”中对应“无症状感染者”。

负责上报的人员应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将上报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仅限湖北省)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或及时排除。

如发现上报的“无症状感染者”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将之订正为“确诊病例”。要根据疾病进展程度,在“临床严重程度”中及时对所有病例的情况进行订正,以病例最严重的状态为其最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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