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法学家江平

2022-10-30 15:34:44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小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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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聊聊法学家,以下6个关于法学家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百科知识。

本文目录

  • 世界著名法学家有哪些?
  • 法学界有哪些名人?多介绍!
  • 我国著名的法学家都有谁?
  • 中国古代的法学家有哪些?
  • 中国历史上有哪些著名法学家?
  • 中国古代的法学家有哪些
  • 世界著名法学家有哪些?

    格老秀斯、孟德斯鸠、杰里米·边沁、萨维尼、霍姆斯、韦伯、庞德、哈特、德沃金、波斯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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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劳秀斯,荷兰人,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先驱,国际法学创始人,被人们同时尊称为“国际法之父”与“自然法之父”。其名著《战争与和平的权利》(1625年)不仅是重要国际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资产阶级人权学说的基础自然法或自然权利理论的开创性著作。曾任律师、司法官和外交官,1618年因卷入荷兰政治、宗教冲突而被监禁,1621年脱狱成功,避居法国,长期从事写作。自1634年起任瑞典驻法使节,1645年从瑞典返回时病死于途中。他的研究范围相当广泛,涉及法学、政治学、文学、语言学、史学等,但使他享有盛名的是在法学方面。在他的法学著作中,有一本是他在被监禁期间所写的关于荷兰古代法和罗马法的书,名为《荷兰法律导论》,其他三本都是关于国际法的著作。

    孟德斯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

    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他还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萨维尼(Savigny,Friedrich Karlvon;1779~1861) 德国法学家。历史法学派主要代表,该派首创人G.胡果(1764~1844)的学生。贵族家庭出身。1800年开始先后在马尔堡大学和巴伐利亚州兰茨胡特大学任教。1810年柏林大学创办后他到该校任教,达30年之久,在此期间曾一度兼任柏林大学校长和普鲁士王子的法学教师,并创办历史法学派刊物。1842~1848年任普鲁士政府的修订法律大臣。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1841年-1935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曾加入美国联邦军参加内战,1866年成为律师,1882年成为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和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1899年出任该法院首席法官,1902年至1932年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霍姆斯被公认为美国实用主义法学、社会法学和现实主义法学的奠基人。他在《普通法》一书中针对法律形式主义倾向,提出了著名的“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的法律经验论和“法律是对法院将要做什么的预测”的法律预测论,阐述了有限遵循先例原则,为法官自由裁量权和判例法提供了法理支持,揭示了美国普通法的精神,吹响了美国法哲学的号角。

    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1870年--1964年)是美国20世纪著名法学家。1870年,庞德出生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Lincoln。庞德在内布拉斯加大学(University of Nebraska-Lincoln)学习植物学,分别于1888年和1889年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1889年,他到哈佛大学法学

    院学习,一年后转到西北大学法学院,在那里读完了法律学位。他返回内布拉斯加州开业当律师,继续他的植物学研究。1898年,他在内布拉斯加大学获得了植物学博士学位。

    罗纳德·德沃金(Ronald.Myles.Dworkin , 1931—— )是当代最著名、最活跃的法理学家之一。德沃金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先后在哈佛学院、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在耶鲁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罗纳德·德沃金被公认为当代英美法学理论传统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总的来说,德沃金所展现的是一种由政治自由主义指导的法理学。他的每一部重要的著作都引起广泛的讨论,其中既有赞同者,亦有批判者。

    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1939--)是70年代以来最为杰出的法律经济学家之一。他将人们从互相自愿的交易中各自获得利益的简明经济理论和与经济效率有关的市场经济原理应用于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研究,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从而对法学一般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法学界有哪些名人?多介绍!

    1、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2、何家弘,1969年去北大荒务农。返回北京后当建筑工人。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何家弘,2002年至2003年在香港城市大学任客座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

    3、王泽鉴,出生于1938年6月2日,台湾台北人。台湾司法院大法官,成功高中毕业,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学士、硕士。在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学习期间,以第一名考取台湾公费留学,后赴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学至慕尼黑大学,师承德国法学家卡尔·拉伦茨(Karl Larenz)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于196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4、廖凯原(Leo KoGuan),出生于印尼,美籍华人。他是美国廖凯原基金会主席和美国国际软件屋公司(SHI)的创办人和主席。2019年8月,获2019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第2057名。

    5、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师从著名民法学者佟柔先生),“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我国著名的法学家都有谁?

    中国近代以来法学家分为五代:第一代为清末时期。传统儒家社会遭受西方思想冲击的背景下,不少仁人志士学习外国的思想,以期振兴中华。有“沈家本、梁启超、严复”等人为代表。

    第二代为民国初期。有:钱端升、史尚宽、胡长清、吴经熊、王世杰等人。然风云变幻,江山易主,在接受社会主义的改造中,这些法学家甚是惨淡。

    第三代为民国时期,其时,法学依然较为发达,民国也制定了六法全书,法律体系较为完备,法学家水准也相应较高。其中有北大的蔡枢衡、王伯琦等

    第四代则是文革后的法学复兴,以学习苏联法学模式为主要背景下的红色法学家,江平、曹子丹、王叔文、高铭喧等人。

    第五代为恢复高考之后,有王利民、崔建远,张明楷等等等等。第五代法学家人数较多,比之以往学术观点也较为庞杂。但总体看来,第五代法学家,在当前依法治国的政治环境下,所学所述必有用武之地。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上,业余人士和普通老百姓习惯将法学专业称之为法律专业。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中国古代的法学家有哪些?

    中国古代法学家代表的就是法家学派代表人物韩非子,还有李斯,商鞅等人,都是法学家。

    中国历史上有哪些著名法学家?

    1、史尚宽

    史尚宽,安徽安庆桐城南乡,民国著名法学家,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人,作为迄今为止独立完成"民法全书"的第一人,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余复从事著述",涉猎的领域广泛,几乎包含了法学的大部分领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和劳动法等。

    2、肖蔚云

    肖蔚云,1924年10月生生于湖南省祁阳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9年毕业于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系,获国家法副博士学位。

    3、张释之

    汉文帝时,张释之捐官出仕为骑郎,十年未得升迁,后经袁盎推荐,任为谒者,因向文帝陈说秦汉兴亡之道,而补任为谒者仆射,累迁公车令、中大夫、中郎将等职。后升任廷尉,严于执法,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仍能执意守法,以执法公正不阿闻名。

    时人称赞“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汉景帝即位后,因张释之曾弹劾时为太子的景帝“过司马门不下车”,将释之谪为淮南国的国相。

    4、商鞅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

    政治上,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赐予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5、韩非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中国古代的法学家有哪些

    1、李悝

    李悝(前455年—前395年),嬴姓,李氏,名悝,魏都安邑(今山西夏县)人。战国时期魏国大臣、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

    早年师从子夏,魏文侯以为相国,主持变法事宜。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

    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奖励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

    2、士匄

    士匄(gaì),祁姓,士氏(按封地又为范氏),名匄(范匄),谥号宣。范文子士燮之子。又称范宣子。中国春秋时代晋国法家先驱,军事人物,政治人物。

    出生于晋国名臣大将之家,受到了良好的家庭熏陶,家族的门望也为他的仕途铺平了道路,使这位历史名臣在晋悼公时就较早地登上了晋卿之位,担任中军佐,为悼公建立霸业起了重要的作用。

    3、赵鞅

    赵简子,春秋时期晋国赵氏的领袖,原名赵鞅,又名志父,亦称赵孟。《赵氏孤儿》中的孤儿赵武之孙。晋昭公时,公族弱,大夫势力强,赵简子为大夫,专国事,致力于改革,为后世魏文侯李悝变法、秦孝公商鞅变法和赵武灵王改革首开先河。

    他是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改革家。战国时代赵国基业的开创者,郡县制社会改革的积极推动者,先秦法家思想的实践者,对春秋战国的历史发展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与其子赵无恤(即赵襄子)并称“简襄之烈”。

    4、申不害

    申不害(前385年-前337年) ,亦称申子,郑国京邑人。《史记》说他专攻“黄老之术”。战国时期法家重要创始人物之一、思想家。以“术”著称,著有《申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的代表人物。

    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他在韩为相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十五年间便使韩国强盛起来。

    5、商鞅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顿丘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赐予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士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赵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不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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