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是谁投资的?

2022-09-19 06:10:18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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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长约55公里的港珠澳大桥总投资1269亿元。除粤港澳三地政府完成的港口和连接线建设外,大桥主体采用& ldquo政府全额支付资金,其余资金由粤港澳三地联合成立的项目管理机构通过贷款& rdquo融资方式,大桥建成后,将收取还款。

港珠澳大桥的前身是原规划中的伶仃洋大桥。20世纪80年代初,虽然香港、澳门与中国内地的陆路运输线路不断完善,但香港与珠江三角洲西岸的交通联系受到伶仃洋屏障的制约。90年代末,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香港特区政府认为有必要尽快建设连接香港、珠海、澳门的跨海通道,以发挥港澳优势,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分期固定贷款利率

2011年1月7日,晚上9: 30,中国珠海。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局长助理、财政金融部部长苏和同事们吃完工作餐,沿着情侣大道漫步,感觉比白天轻松多了。这是港珠澳大桥项目方与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银团签订《长期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和《备用循环贷款合同》的日子。& ldquo融资问题终于解决了!& rdquo

其中,主体工程造价约480亿元,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加粤港澳三地政府投入资金204亿元,其余276亿元以银团贷款方式结算。

不是每个金融机构都能率先成立这样一个大规模的银团。最终,中国银行凭借自身雄厚的实力、良好的信贷条件和粤港澳一体化的服务优势,获得了唯一得分最高的主桥项目贷款牵头行资格,负责主桥项目贷款和备用循环贷款的融资安排,为项目筹备、建设和运营提供整体金融服务。

回顾辛迪加的形成过程,经历过的人经常被利用& ldquo千钧一发。来形容。中国银行项目组成员黄经理回忆,2009年银团筹备之初,粤港澳金融机构对银团项目反响热烈,累计参与银团意向达银团总金额的两倍以上。但在2010年银团组织正式启动时,国内资金开始由松转紧,不少金融机构有意参与该项目的金额较前期大幅下降。

& ldquo几乎没有一家银行的审批是顺利的。& rdquo苏怡回忆道。艰难的银团贷款合同谈判就从这里开始。& ldquo当时关于银团合同条款的谈判有20多个,合同条款是一个一个谈判的。& rdquo黄经理告诉记者,为了组建贷款银团,中国银行不仅为金融同行进行了近10场银团路演,还为粤港澳大桥项目进行了多次市场测试,并与三地政府共同举办了广东省规模最大的银团推介会。

经过反复协商和协调,中国银行创造性地提出采用& ldquo分期固定利率。该模型划分了贷款合同期限,这一创新措施兼顾了各方需求,得到了银团参与行的一致认可。这个计划也消除了辛迪加形成的最大障碍。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银团贷款期限长。面对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根据合同签订日期确定长期固定贷款利率。如何化解长期固定利率贷款中的利率风险,对银团的组建提出了新的挑战。& ldquo这一方案的创新采用,一方面符合股东对未来融资成本控制的考虑,另一方面也保护了商业银行的权益。& rdquo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多种投融资模式的博弈

& ldquo政府发放资本,其余的贷款通过辛迪加发放。最后,建立了桥梁融资模式。

把时间送回到2008年9月15日。在美国纽约,萧条蔓延到了华尔街。一& ldquo雷曼兄弟公司;员工左手拿着装有个人物品的纸箱,右手脱下西装,离开了永远回不去的公司& mdash& mdash这是世界第四大投资银行申请破产保护的一天。当时,美国次贷危机已经波及全球。

大洋彼岸,中国国内国际经济环境面临挑战。国内刺激内需的政策措施和中央政府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决心,导致港珠澳大桥投融资模式发生深刻变化。

& ldquo香港特区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广东省政府达成突破性共识,将共同成立公司,为港珠澳大桥建设贡献力量。& rdquo2008年8月5日,粤港澳三地闭门联席会议召开前,与会代表向在外等候的记者宣布:& ldquo中央政府决定对这座桥的主体工程给予财政支持。& rdquo

到目前为止,港珠澳大桥已经被原来的& ldquo企业投资和政府补贴。投融资模式,代替政府投资建设。

此前,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讨论了政府财政直接投资建设& mdash管理& mdash转让(BOT)、资产证券化(ABS)、公私合作(PPP)等多种投融资模式。

经比较分析,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确立了港珠澳大桥BOT投融资模式,即粤港澳三地政府通过特许经营协议授予港珠澳大桥投资者一定期限的项目特许经营权。

& ldquo从国际经验来看,BOT模式在当时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非常流行。& rdquo如英吉利海峡隧道、香港东区海底隧道、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等。,都是世界知名的BOT项目。在苏毅看来,采用BOT模式一方面可以弥补港珠澳大桥巨额投资造成的建设资金短缺,另一方面有助于利益驱动机制提高桥梁建设的效率和生产力。

然而,BOT模式并不完美。& ldquo在英吉利海峡隧道项目中,项目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在于承担了太多不可控的风险。& rdquo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绶青表示,合理公平的风险分担是BOT模式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此外,在苏毅看来,采用的是初始BOT模式& ldquo政府将失去对大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控制。;对于私人投资者来说,BOT模式的投资回报不确定,成本回收周期过长,因此BOT模式在当时并不是首选。

PPP模式成为未来推荐

2018年10月24日,港珠澳大桥正式通车。

站在桥上,一位从香港来参观港珠澳大桥的投资银行家问苏怡:& ldquo接下来,粤港澳大湾区有没有类似的项目可以推荐我们参与?& rdquo

苏易文如释重负地说:我很高兴看到很多海外基金对大湾区的项目持乐观态度,他们一直在关注和寻找好的项目。& rdquo

那么,这些基金将如何参与下一个& ldquo超级工程& rdquo?苏怡提出了一个建议:& ldquo未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项目的投融资可以引入更多的社会资本,并以PPP模式推出,从而形成政府与社会投资者的双赢局面。& rdquo

港珠澳大桥投融资决策作出时,内地交通建设管理的实践多以政府投资为主,BOT建设管理模式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那么,中国近几年的PPP风,可能会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下一个& ldquo超级工程& rdquo投融资模式提供了一些思路。

2013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修复开放渠道,阻断反向渠道。,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目前,PPP已经成为政府基础设施融资的重要形式,也是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渠道。

& ldquo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创新PPP模式可以有效减轻公共财政负担,优化财政支出配置,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rdquo王绶青认为,通过市场化招标,大湾区的PPP项目也可以交给区域外的社会资本。& ldquo把它给做得好的人。。

港珠澳大桥提出以BOT方式融资时,内地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开展起来也不容易。目前,这种情况正在改变。随着PPP的快速发展,PPP的立法工作也在加速推进。今年3月,中国政府网站公布了《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起草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合作条例》被纳入立法工作计划。早在去年7月,为规范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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