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方法(常用的几种成本核算方法)

2022-09-16 00:15:19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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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方法(几种常见的成本核算方法)。

成本会计的意义。

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及时提供成本信息。

优化成本决策,建立目标成本。

加强成本控制,促进成本责任制巩固发展,增强企业活力。

1、移动加权平均法。

商品估价方法之一。是平均法下的另一种存货计价方法。也就是说,每次存货入库都要根据企业的存货数量和总成本来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并根据新的平均单位成本来确定已领用或发出存货的计价方式。移动平均法是永续制下加权平均法的名称。

移动平均法:在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存货的成本价根据每张收入单自动加权平均;计算方法是根据每笔收入的数量和金额以及每笔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计算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计算公式如下:移动加权平均单价=(当期收入前商品余额+本次商品收入金额)/(当期收入前商品余额+本次商品收入金额)。

示例:

首次发行时,期初为30.02万元。8日进风200.2万,10日送出时累计500.42万。加权平均单价4.2万除以500件,等于84元。

所以10号发行的费用是400 * 84 = 33600元。

10号余额100块,8400元。第二期从10号到28号按“月”计算。即10号开始余额100块,8400元,20号购买300块,23000块,共计400块,31400元。加权平均单价为3.14/400=78.5元。

所以28号发货的费用是200 * 78.5 = 15700元。

28号余额200块,15700元。28日至31日余额按“月”计算,未发放。所以31号余额是400块,金额是15700+25000 = 40700元。

全月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合计为:33600+15700 = 49300元。

移动平均法计算的商品成本相对均衡、准确,但计算工作量大,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少或采购商品前后单价差异大的商品流通企业。

2.月平均法。

加权平均系统以本月期初数量和总采购量为权重,取出本月总采购成本加上初始采购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月末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出本月存货的平均单位成本。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成本核算。

加权单价=(月初结算的库存成本+本月采购的库存成本)/(月初库存余额+本月采购的库存数量)。

例如,如果原物料单价为5元,数量为5,一次采购的原材料实际单价为6元,数量为6元,那么在发出原材料时,我们计算的发送成本单价为:(5*6+5*6)/(5+6)=5.45元/件。

在月平均法下,销售商品的当前成本介于早期购买成本和当前购买成本之间。用这种方法计算的销售成本不容易被操纵,因此被广泛使用。作为均价法,月平均法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价格波动趋势的影响。存货计价可以在不同月份进行。缺点:不利于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现在的成本相比,毕竟价格随市场走,相差很大。

3.先进先出法。

物料的最新出库(领用)根据每批物料(或这类物料)的入库时间决定其库存出库计价依据,越早入库越早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有余额资源的净货成本接近当前市值。资源网络

示例:

例1

假设库存为零,1号买100单价2元的产品A;3日,购买50个单价3元的产品A;

5号卖50 A产品,产品单价2元,成本100元。

先进先出法假设先入库的物料先消耗,期末在库的物料先入库,因此发出的物料按先入库物料的单位成本计算。

例2

对于销售来说,先取得的存货先卖出,这样离存货的日期越来越近,存货价值也越来越接近重置价值。当价格上涨时,这种方法会导致商品销售成本降低,更多的剩余。

比如库存情况如下;

1.1月1日购买10个每个5元,小计50元。

2.4月1日购买10个每个6元,小计60元。

3.8月1日购买10个每个7元,小计70元。

4.12月1日购买10个每个8元,小计80元。

假设12月31日存货数量为15,期末存货价值为12月1日每8元10小计80元,8月1日每7元5小计35元,存货总价值为115元。

对于计算机数据结构来说,从一端进入,从另一端退出的称为排序的数据进入和退出方法,就像排队一样。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企业不能随意选择存货计价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工作量繁琐,尤其是对于库存进出频繁的企业。同时,当价格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前的利润和存货价值;相反,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4.后进先出法。

与先进先出相反。在物价上涨期间,增加当期成本,减少利润,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会计实务中贯彻稳健性原则的方法之一。

差异:

1.先进先出(FIFO):发出存货计价时,应坚持先采购、先发出的原则进行计价。

2.后进先出:发出存货计价时,应坚持“先买后发”的原则进行计价。

以上两种方法是指发出存货的计价方式,与存货本身的实际发出顺序无关。

示例:

例如:

2012年3月1日,购买产品A 3件,单价8元/件;

2012年3月5日,以7元/个的单价购买了9款产品A;

2012年3月9日,以10元的单价购买了2款产品A。

2012年3月发行了8只A产品。

本次发行的8 A产品定价如下:

(1)先进先出:3*8+5*7=59元;

(2)后进先出法:2*10+6*7=62元。

注:中国不再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进行后续计量。

5.个别估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特定识别法”、“特定识别法”和“批量实际法”,是指分别识别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和成本的方法。使用这种方法,要求具体的库存物品有明显的标志,数量少价值大,比如大而有价值的物品。对于期末存货的各种项目,分别确定每一项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然后将各种存货的成本相加,即为期末存货的总成本。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每批存货的发出数量(子资源网络);该批次存货的实际采购单价。

示例:

例:某厂本月生产过程中收到a料2000公斤,确认1000公斤为第一批入库,单位成本25元;其中600KG属于第二批入库,单价26元;其中400KG属于第三批入库,单价28元。

本月发放甲材料的费用计算如下:

发出材料实际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

优点: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计算合理、准确。

缺点:实际操作工作量大,难度大。适用于存货计价,易于识别,存货品种少,单位成本高。比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6.计划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是指将企业存货的日收入、日出库、日结存按照预先建立的计划成本进行计价,并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链接,用来登记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的一种会计方法。月末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来反映。该方法适用于库存多、收发频繁的企业。

计划成本法首先要制定计划价,根据计划价发放材料,然后分摊材料差异(成本核算、制造)。

例:a项,计划成本为120(预估并记录),实际成本为100,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差为20(物料成本差异结转)。

7.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将当期净销售额乘以上期实际(或计划)毛利率,计算当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这种计算方法适用于业务品种多、月成本计算困难的企业。是一种简化的成本计算方法,但所有(或主要)商品的综合毛利率受多种因素影响,计算结果往往不准确。采用这种方法时,一般只在一个季度的前两个月使用,在季度末必须采用“加权平均法”等其他成本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和调整,使商品的销售成本和季度末的商品金额符合实际。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净销售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货及折扣毛利=销售成本净额的毛利率=销售净额-毛利率=销售净额(1-毛利率)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采购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示例:

2008年4月初,某批发公司库存A类商品5万元,本月采购5万元,本月收入11.1万元。销售退货和销售折扣发生在1000元。这种商品上个月的毛利率是20%。本月已售商品和库存商品的成本计算如下:

本月净销售额=111000-1000=110000元。

销售毛利=11万* 20% = 2.2万元。

本月销售费用=110000-22000=88000元。

库存成本=5万+5万-8.8万= 1.2万元。

8.零售价法。

零售价法是指根据存货成本与零售价之比估算存货成本的方法。

它在零售商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以在平均成本法、后进先出法和先进先出法的基础上使用,也可以与成本法和市价法中的较低者结合使用。他的核心在于计算成本与零售价格的比率。其应用范围在零售商和企业中普遍存在。比如像沃尔玛、钟白仓库这样的零售企业。

零售型企业采用零售价法,可以在平均成本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成本流假设的基础上应用,也可以与成本法和市场价格法中的较低者结合使用。在美国,零售价格法被广泛使用,因为它被公认的会计原则和税法所认可。零售价法的优势在于,它提供了在定期库存制度下编制月度和季度报告所需的数据。

示例:

企业采用零售价法估算期末存货成本如下:

零售价法存货成本计价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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