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关于带薪年休假)

2022-09-11 04:57:56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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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带薪年假(带薪年假)

小燕在国外上大学,大学毕业后在当地一家民营企业找到了工作。因为小燕的老家很偏远,过年和长假都买不到回家的票。

工作了一年多,他没有回家。小燕非常想念他的父母。他要求单位领导请探亲假去看望父母,但被单位领导拒绝了。

单位领导告诉他,探亲假只有事业单位的员工才有,私营企业没有。同时,领导还告诉他,公司制度规定,员工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请长假回家探亲。

小燕很郁闷,领导的话意思是只要一直在公司工作,大概就再也没有机会回家了。

法律是否赋予工人休假探亲的权利?

#依法回答#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概念:探亲假和带薪休假。小燕所在单位可以不给小燕探亲假,但小燕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小燕有权请假回家探亲。

探亲假是指配偶或父母分居,不能在公共假日团聚,同时保留工作和工资的假期。

但由于1981年出台了探亲假的相关规定,适用范围非常有限,只针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

市场经济实施后,我国的就业制度有了进一步的突破,劳动关系也非常复杂。关于探亲假的相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于是带薪休假制度应运而生。

中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原则上规定了带薪年休假:“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明确了带薪休假人员的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要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进一步补充了职工休年休假的范围和条件:第二条将人员范围扩大到所有已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第三条进一步将“一年以上”定义为“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

在这种情况下,小燕的单位是私营企业,所以单位不会给小燕放探亲假。根据案件事实,小燕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属于“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情形,因此小燕可以向公司要求带薪年休假,公司不得拒绝。

#一般结演示#

年假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探亲与市场经济同步时,需要年假来平衡工作和休息。

年假是法律赋予工人的权利。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后,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不能以非事业单位为由拒绝劳动者休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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