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是哪个国家的没落贵族(商鞅的身世)

2022-09-11 00:23:40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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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是哪个国家的没落贵族(商鞅的起源)。

商鞅(约390~ 338年前)是中国历史上的杰出人物,也是中国古代早期法家的主要代表。商鞅一生最显著的成就是在秦国进行了变法,史称“商鞅变法”。通过商鞅变法,秦国从一个相对落后的国家变成了一个先进的强国,商鞅的法家思想成为秦国统治者治国的指导思想。这一切都为秦始皇吞并六国诸侯,建立多民族统一国家奠定了基础。

今天张飞讲历史的时候,会给大家讲商鞅的人生经历。吴起是谁?

商鞅的人生经历

商鞅出生于公元前390年左右,正好在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期。他是当时卫国人。他本名“卫阳”,与卫国公祖有远亲关系。按照“诸侯之子谓公子,诸侯之子谓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符(祖父)之字为氏”的礼仪,他也被称为“公孙阳”。

后来在秦国,由于他的功绩卓著,秦国授予他于、商十五座“城池”作为奖励,也就是说他是这些地方的主人,还是最高的长官,所以他也被称为“”。联系他的真名,也叫“商鞅”。因此,商鞅这个名字在秦国被称为之后就产生了。在这本书里,为了叙述方便,总是给他起商鞅的名字。

需要注意的是,在古代,姓和姓是不同的。这里的“卫”和“公”都是古代的。很明显,“卫阳”以国名为姓,“商阳”以居住地的名称为姓,“公孙阳”以王符的文字为姓。

至于他的姓氏,据汉代历史学家司马迁说,他的祖先是纪。因为周姓纪,所以魏是与周同姓的诸侯,当然与周同姓。不要经过资源网,以后姓氏混在一起,没必要有什么区别。

商鞅的祖国在周初是一个诸侯国。郭玮的第一枚印章名叫魏康书,是周武王的同母同弟。原来武王入股后,为了先拜纣王之子武庚,将一部分尹玉民封了。王武不放心,让弟弟管叔、蔡叔监国。武王死后,他成为国王并继承了王位。王年轻时,周公掌权。这引起了管叔、蔡叔等人的不满。他们到处造谣,说“周公独揽大权,不利于做一个心甘情愿的孩子。”商纣王之子武庚见机不可失,乘机勾结关才等人发动武装叛乱。

周公奉周天子之命东征,杀武庚,杀管叔,贬蔡叔。东征胜利后,在周武王分封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的王侯分封。武庚的尹玉民称康叔为魏军。就这样,康叔被围在黄河与蕲水之间的殷墟,建立了卫国。

东移时,魏武公与秦、晋、郑三位君主因其保驾有功而名垂史册,封为魏武公。春秋战国时期,卫国爆发内乱,杀父杀子,残害兄弟。到了潍城侯,更是雪上加霜,被贬为越侯。卫国作为一个小国,往往作为大国的附庸而存在。

卫国位于河南北部、山东西部、河北南部,都城在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魏虽然是个小国,但地处中原,交通便利,人口众多,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发达。它是主要国家之间的商品贸易中心之一。因为经济繁荣,文化艺术也很发达。

不同学校的学者一直活跃在这里。卫灵公三十八年(前497年),孔子来到卫国。非常尊敬孔子,以至于他被当作鲁一样对待。然而,孔子来不是为了治疗,而是为了实现他的政治理想。当理想无法实现时,孔子离开了。

后来,孔子的学生夏紫也来到了子园卫国,在那里教属于儒家的卫国西河的学生。著名法家吴起,也是卫国的左氏人。商鞅出生于一个没落的世家大族,详细的家世背景等因缺乏记载而无法详细考察。但可以肯定的是,商鞅在卫国浓厚的文化氛围中学习了各种知识,为以后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司马迁《尚军传》记载,商鞅年轻时非常喜欢:

“犯罪名称研究”。“刑”与“形”相同,“名”意为姓名和头衔。《汉书》将释教列为圣人,其特点是“儒墨兼修,名法同享”,说明在释教的思想主张中,儒墨两家各有主张,不主张一家独大。由此可见,商鞅年轻时涉猎过战国时期各派学说,是一个学识极其渊博的人。然而,他最喜欢和研究的是法家的一套学说。后来,他在秦国的成就就依赖于这套学说。法家中,李悝对商鞅思想的影响最大。

李悝

李悝(约公元前455~公元前395年)是战国早期法家中的杰出人物。他对当时各国的法律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整理,编纂了一部新的法律百科全书,名为《法律之书》。这本《法经》早已失传,但幸运的是,《金资源网书刑法志》保存了它的内容。

《唐律·亦舒》记载了《法经》六篇,分别是《盗窃罪法》、《盗窃罪法》、《囚徒法》、《逮捕法》、《杂法》和《聚法》。李悝认为国王的政治不应该为盗贼而焦虑,所以他的书以《盗窃罪法》和《贼法》为前两篇。盗贼必须被非法逮捕,所以它们是“囚犯法”和“逮捕法”。又轻又狡猾的人,穿越城市,玩大戏,借个假,都不便宜,都是奢靡,超体制等。,并受到《杂项法》的处罚。而“同其加减”中的“同法”。

李悝《诗经》中的“盗”主要是指侵犯私人财产。“贼”主要指侵犯人体,包括杀人、伤人。《监狱法》《逮捕李悝法典》中的“盗窃”主要是指侵犯私人财产。“贼”主要是指侵犯人身,包括杀人、伤人。《监狱法》和《逮捕法》相当于唐代的《破狱法》和《捕死法》。《杂法》主要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统治秩序。

法律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处罚的规定。《法经》基本上是一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它结合了各种法律,侧重于惩罚。《法经》也是中国历史上地主阶级维持统治的第一部法典。它不仅是各国历代法律的汇集,也是秦汉以后封建王朝法律的蓝本。

除了编撰《法经》,李悝还将自己的思想和理论付诸实践,在魏国推行变法,这就是所谓的“变法”。

李悝是魏国的相。在政治上,他主张选拔任用有才能的人当高官,奖励有贡献的人,剥夺那些世袭贵族没有功绩的政治特权,废除石清实录的旧制度。在经济上,李悝提倡“充分利用土壤肥力”,鼓励农民生产积极性,充分发挥土地潜力,从而增加国家收入。李悝的政治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果。

吴起

另一个对商鞅思想有直接影响的人是吴起。吴起是战国初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据史料记载,吴起是一个卫国人,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为了追求事业,他耗尽家庭资源,一事无成,被人嘲讽。吴起为了泄愤,杀了三十多名谗言的人。

因为命案,他无法在家乡立足,逃到了鲁。临行前,他对母亲发誓:“如果我不能在外面做一个亲爱的朋友,我就再也不回来看你了。”他先是师从孔门弟子曾参之子曾参门学习儒学。母亲去世后,他没有回去哀悼。因为在他心里,他还记得那一年许下的誓言,他不富裕,不回国。儒家讲仁、忠、孝,显然与儒家的信条背道而驰。曾参认为自己不孝,不配做儒家弟子。吴起脱离儒学,转向兵家之学。

弓玄四十六年(前410年),齐伐鲁。吴起有军事才能,鲁却不用他当将军,因为他的妻子是齐国人。吴起为了取得卢军的信任,杀死了自己的妻子,这是历史上著名的“杀妻求将”的故事。吴起担任鲁军统帅,打败了齐军。论功绩,吴起应该得到重用。然而,鲁是一个有礼貌的国家,像吴起这样不讲孝道的人根本不受重视。吴起不得不离开鲁,来到魏国发展。

魏国的君主是魏文侯。魏文侯听说吴起有治国才能,能带兵打仗,就收留了他。魏文侯三十七年(前409年),魏军任命吴起为秦的总征服者。吴启龄领兵与部下同甘共苦,史书记载他“卧无席,不骑”,走路如士卒,不骑马,野营时无席。

因此,他领导的军队非常有效。魏军指挥有方,一路攻城,先后攻占了临晋(今陕西省大理以东)、沅水(今陕西省澄城以南)、罗隐(今陕西省大理西北)、合阳(今陕西省合阳东南)等秦国地方。秦国的河西之地彻底失守,魏国在这些地方设置了西河郡(也叫河西郡),任命吴起为郡守。

吴起在西河县任职二十七年,“治官爱民,治乱地方”,使池不敢在东方犯罪。韩、赵也表示臣服于魏。在任职期间,吴起还总结了自己的军事实践经验,撰写了《伍兹兵法》。《伍兹兵法》是继《孙子兵法》之后,中国军事史上又一部珍贵的兵书。

这本书与《孙子兵法》齐名,合称《孙武兵法》,在中国军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战国后期,韩非在《韩非子五误》一文中提到“藏孙武之书为家所有”,说明这两本书在当时极为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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