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定义(外商怎么定义)

2022-07-02 19:25:40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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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的定义(如何定义外国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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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是指根据我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那么,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和要求是什么?

用户咨询: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要求?

北京市贺红余伟律师事务所江志勇律师解答: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必须在中国有住所;发起人中至少有一人应为外国股东。

(二)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外国股东以可自由兑换外币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

(三)发起人认购公司全部股份;

(四)有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公司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六)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中国吸引外资的产业政策,并限于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

北京贺红余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志勇评析:

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现有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报商务部批准。

(二)原外商投资企业改组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具有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记录,原合同、章程的修改需报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审批机关初审同意后,转商务部批准。

(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拟上市公司人民币特别股(b股)、通过增资或换股方式发行外国股东持有的股份、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申请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详见《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4)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且其经营的行业或业务不属于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

(5)中外合资企业实行授权资本制,其注册资本不要求投资者在公司注册时足额缴纳,但可以分期缴纳。但是,中外合资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要求,即企业必须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6)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不能按期到位的,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出资期限。

律师、高级合伙人江志勇,除律师资格外,还具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资格。姜律师于2008年开始执业。此后从事诉讼、金融证券法律业务和刑事民事交叉业务。十多年来,他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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