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英文缩写(副教授可以用prof吗)

2022-04-28 19:55:08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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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的英文缩写(副教授可以用prof吗)11: 43论文

[编者按]

对于那些以学术生涯为志向的人来说,博士生涯是他们必须经历的漫长旅程,走向知识殿堂的光明,艰辛而孤独。象牙塔外的人用复杂的眼神看着医生,羡慕又羡慕,对别人敬而远之。随着女医生污名化、博士生心理问题等负面话题的反复出现,她们更加迷茫和不解。

在这样的背景下,《论文思想市场》栏目特别推出了“象牙塔之巅”的话题,邀请不同国家、不同学科的医生讲述自己对这段人生的体验、研究和反思。相比“你为什么读博”“读博有什么用”这个话题,这个话题更有兴趣回答“读博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一系列文章中,我们将看到个人的困惑和选择,学科的面貌和特点,以及更大的社会结构如何以不同的方式与个人的学术经验相融合。

2009年6月底,我从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化学专业毕业,前往纽约化学生物学三院制项目攻读化学生物学博士学位。第三所学校是洛克菲勒大学,以纪念斯隆-凯特琳癌症中心和威尔·康乃尔医学院。这三所大学都是著名的生物医学研究机构,相距只有几百米,经常共享科研资源。我的博士项目只是三所大学之间许多合作关系的一小部分。我比大部分博士新生早到美国一两个月,所以连北大的毕业典礼都没来得及参加,这是我本科的一个遗憾。我提前离校是因为我的博士项目要求学生在6月底开始第一次轮岗——美国大学的毕业季一般在5月,但中国大学大多在7月初。出国前一周,我穿梭在未名湖畔的行政大楼之间,收集了十几枚毕业所需的公章。匆忙告别家人和朋友后,我跳上了去纽约的飞机。

洛克菲勒大学

轮岗制: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

轮换制是美国生物医学的主流做法。一年级博士生正式考入博士项目后,会主动联系与自己研究兴趣相匹配的导师,在实验室实习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学生将尽可能多地了解实验室正在进行和计划进行的研究课题,学习一些实验技术,观察导师的个人风格和实验室内部文化,并向实验室高级成员询问“内幕信息”。导师还将检查学生是否有潜力在自己的实验室成功完成博士论文。在大多数生物医学系,每次轮岗时间大多为三个月,每个学生一般有机会体验三个实验室。换句话说,生物博士生第一年基本都会用于轮岗。化学系每个周期一般不到一个月。至于物理系,轮换制不流行。这和学科传统有很大关系。

轮岗制的目的是为了弥合学生和导师之间的信息鸿沟,避免“速度匹配”带来的后续问题。轮岗制度对学生来说尤为重要。事实上,大部分一年级博士生没有成熟的学术兴趣,在选择导师时容易受到路径依赖。在几个不同的实验室轮岗是拓宽思路的好机会。有的导师职称高,名气大,但不善于指导学生。或者因为成名已久,大部分时间都在周游世界参加会议,没有太多精力去指导学生。有的导师是亲力亲为,有的提倡放任自流,不同类型的学生有不同的喜好。实验室文化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有的实验室同事团结一心,有的则有内部竞争。没有亲身观察,只通过网上公开信息和口碑评价,很难确定一个实验室和导师是否真的适合你。其实轮岗制度是对导师的一种监督和激励机制。对于导师来说,轮岗的机会成本也是值得的。事实上,大多数一年级博士生的简历并不能准确反映他们作为研究人员的潜力:有些学生成绩辉煌,但研究能力平平,或者缺乏团队合作意识。轮岗似乎是浪费时间和资源,长远来看有利于学术生态健康。

据我所知,这种做法在英国、欧洲大陆和东亚并不常见。在这些领域,博士生和导师大多依靠传统的一对一接触。近年来,中国一些大学的博士项目也开始鼓励学生轮换,这是一个受欢迎的趋势。此外,在申请博士项目时,中国大陆的学生有时会为了去自己喜欢的“名校”而提前与教授达成协议,入学后并不能自由选择导师。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是有风险的。大洋彼岸的学生很难了解实验室的真实情况。在整个博士学习期间,导师和学生的地位不平等。导师的影响不仅限于学生的学术前途。一个不好的家教甚至可能危及学生的身心健康。武汉理工大学陶崇园的悲剧就是一个明显的证明。导师培养学生需要时间和资源,但选择导师的潜在机会成本更为珍贵。应该是基于互惠原则的双向选择,而不是导师单方面给博士生。事实上,学术和道德品质优秀的导师,往往会有络绎不绝的学生在自己门前要求轮岗,但他们不会轻易接纳大洋彼岸的陌生学生。

小美国洛克菲勒大学

2010年夏天,我完成了三次轮岗和一年级博士课程,正式加入洛克菲勒大学汤姆·萨克马尔实验室,研究G蛋白偶联受体。

洛克菲勒研究所是洛克菲勒大学的前身,成立于1901年。它是美国第一家专注于生物医学的研究机构。校园位于纽约曼哈顿东河附近。1954年开始招收博士生。1955年,正式更名为洛克菲勒大学。20世纪初,洛克菲勒的研究以微生物学和流行病学而闻名。刚入学时,在图书馆看到一个东亚男性的半身像,头发蓬乱,眼睛明亮。仔细研究,发现是《樱桃丸子》《哆啦a梦》里日本小学生的偶像细菌学家野口秀树。近年来,洛克菲勒大学在神经病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领域保持领先水平。我进入大学的时候,几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拉斯克奖获得者还活跃在科研一线。

这所学校坚持“小而美”的路线,没有院系。学校的主体是独立实验室,近年来实验室总数一直保持在70-80个之间。洛克菲勒大学没有本科系和硕士项目,只有博士和医学博士两种类型的学生。洛克菲勒大学的学生总数不超过200人。校园里的主要研究力量是广义的“博士后”,而“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工作。从业者正处于获得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但不是正式的教学岗位。洛克菲勒至少有300个这样的博士后。

因为学校经费充裕,学生人数有限,每个学生待遇都很好。博士生的奖学金和医疗保险来自学校的教学预算,所以博士生在选择导师时不容易受到导师经费的限制。每个博士生都有少量可以独立控制的研究经费。学生可以选择购买电脑,参加学术会议,或者邀请工作伙伴共进晚餐和咖啡,不受学术事务的干扰。洛克菲勒大学主校区周边有几栋公寓楼,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可以申请入住,而博士生则享受相当可观的住房优惠。博士期间,我和同学们共用学校的三间卧室和一间客厅。客厅窗户正对东河景和罗斯福岛。采光极佳,水电网费全包,月租金不到750美元。每个月交了房租,剩下的奖学金净额是2000多美元。按照我当时的消费水平,这可以称得上是“高收入”——所以作为一名博士生,真的没有必要在洛克菲勒大学为大米和大米工作。

导师?老板?

中美两国的科研和博士培养体系不同,在中国语境下对博士生导师职位的理解也与美国不同。“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是中国科研机构的官方职称,“博士生导师”比“硕士生导师”更有资格和权威。然而,美国科研体系中的“博士生导师”并不是一个官方头衔,而是研究型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一部分教职工。美国研究型大学的终身教授分为三个层次:正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学者从被任命为研究型大学助理教授的第一天起,就有资格招收和培养博士生。而以教学为主的文理学院和社区学院,博士项目一般很少,教授自然不是博士导师。在中国,“师生”是五大伦理之一,对导师角色的期待往往与“至亲长辈”相似。在美国博士培养体系中,导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专业合作。老师不应该让学生做除了专业以外不适合普通朋友做的事情。不是学生导师的行政助理,更不是私人助理。导师可以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建议,但不应该积极干预学生的私生活。

在科学与工程领域,与教授头衔密切相关的职位被称为“首席研究员(PI)”。研究型大学理工科终身跟踪教授一般默认承担PI的职责,博士生导师和PI的身份往往重合。PI与博士、博士后的关键区别在于“独立性”:PI是实验室直接的、最终的负责人,并不是由更资深的同事领导。无论是院长、校长还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原则上都不能干涉PI之外的另一个实验室的选题和运作。

PI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现代科研体系合理化的产物。在20世纪上半叶之前,科学家可用的资源主要来自有限且不稳定的私人资金和大学教师。二战充分证明,一个国家的科研水平是其工业和军事实力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大国竞争导致政府资金有组织、有目的地涌入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使科学研究成为面向社会各阶层开放的主流职业。与此同时,科学研究本身也变得更加复杂,需要不同专业的科学家合作,更加依赖昂贵精密的仪器和特殊的实验室环境。今天的论文往往比50年前包含的数据更多,署名作者更多——简而言之,今天的科学研究需要比以前更加稳定的人力物力投入,而在大多数国家,这种规模的支持主要来自于国家税收。然而,在像美国这样的国家,私人资助科学研究非常受欢迎,其规模也扩大到了惊人的水平。突出的例子包括生物医学领域的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其年度资助金额高达10亿美元。如何确保巨额公共和私人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分配和问责?将官僚管理引入科研体系是自然的答案。然而,科学研究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创造性活动不能完全计划,这与官僚主义的运行逻辑是相悖的。历史上成功的“大科学工程”,比如曼哈顿原子弹工程、阿波罗登月工程,本质上都是有针对性的工程,关键科学问题在此之前就已经解决了。这样的计划很少失败,因为它们本质上是不可行的。然而,基础科学领域的大计划结果充满了不确定性。当然也有成功的先例,比如美国的引力波探测计划(LIGO)。也有许多负面的教训,例如欧盟的人脑项目,批评者称该项目花费了水漂13亿欧元。对于基础研究来说,最有效的科研经费分配制度类似于风险投资策略:种子资金广泛分散在不同领域。在美国,成千上万的独立实验室是承担政府资金的主体,其规模通常从几个人到十几个人不等。只有少数特别成功的实验室能发展到30或40人以上的规模。PI在这种分散的组织模式中起着关键作用。很多博士生、博士后私下戏称导师为“老板”。事实上,PI的工作与创业公司的核心创始人颇为相似: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对外公关和日常运营。PI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不断引进科研经费,保持实验室运转。至少对于实验科学来说,如果没有资金,就像没有米饭的烹饪,甚至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实验室也会被迫关闭。

PI是一个压力很大的职业,但有付出也有回报。在科学发展的早期,签论文有两种方式:按姓氏首字母排序和按贡献排序。在第二种情况下,对大合作者有贡献的人排名第一。论文署名的排名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PI提供研究方向和实验资源,对论文署名有最终决定权,但一线科研人员的主动性也是项目成功的关键。为了解决PI与学生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如今实验科学领域的论文署名分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一般来说,“第一作者”是实际完成工作的一线人员,而“传播作者”是主导PI。学术界更关注传播作家的地位。假设一篇论文意义重大,获得了诺贝尔奖,谁获奖?更有可能是通讯员。

在这种模式下,理工科导师可以用来指导个别博士生的精力是有限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与导师和学生在实验平台上并肩工作是一种美好的想象。导师一周可以抽出半个小时和博士生一对一见面,这已经是一种模式,两三个月不见面也不少见。因此,博士学位与小学到大学这十六年的关键区别之一是,博士生必须学会自我管理和独立工作,那些需要在密集指导下工作的人不适合博士学位。

我的导师

我加入汤姆的实验室后,第一次正式和他面谈,汤姆提了两个要求。首先,“你的目标是成为你所在领域的领先专家。”后来我意识到,这个目标并没有听起来那么遥远——只要“领域”的定义足够小,只有三五个人在做同一个项目,他们自然会在五年内成为最好的专家之一。第二,“你不仅要学会如何做科研,还要学会用英语说写自己的研究”。他建议我买蓝牙耳机(智能手机没有现在这么普及),边做实验边听NPR的。NPR的课程包罗万象,这对提高英语听力大有裨益。在那之后,汤姆并没有大力推动我的实验,但他似乎更关心提高英语。他时不时问我有没有买蓝牙耳机听NPR,说如果觉得耳机太贵,实验室可以报销。为了不显得穷,我赶紧说蓝牙耳机还是实惠的;还有,虽然我没听NPR,但我在听有声书。汤姆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满意。汤姆本人是一个很好的演讲者。除了专业报道,他还经常被邀请做科普讲座,积累了很多经验。他告诉我们,他刚开始做学术报告的时候,肯定会提前一字不差地把自己的台词写下来,直到做了100多份报告,他才觉得这个“傻逼功夫”可以省了。然而,他对下属的汇报一向很严格。如果小组成员收到在学术会议上做报告的邀请,汤姆会提前要求在小组中预习,接受“内部批评”,从幻灯片的排版到时间的分配。我也通过了几次这样的考试。有的导师喜欢亲自安排论文写作,而有的中国学生因为英语水平有限,很乐意不写论文。汤姆坚持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自己写,他只负责修改。从初稿到终稿修改几十遍是常有的事。三年后,汤姆曾经私下告诉我,我的英语写作有了很大的进步。虽然不如一个美国男孩,但是比另一个美国女孩好。听到这件事,我暗暗高兴。那个美国男孩毕业于斯坦福大学,博士毕业时被选为毕业生代表。他有很大的文学天赋,说我的英语写作水平不如他。毫不奇怪,至少汤姆认为我的写作水平可以和以英语为母语的人相比。回顾今天,我非常感谢汤姆培养了我的英语沟通能力。学术研究绝不是一盏绿灯,实践更是如此。相反,沟通能力对于在学术界站稳脚跟非常重要。在我见过的PI中,不管母语是不是英语,可能有口头报告,也可能有平庸的,但绝对没有一个人的文字功底不好。对于中国留学生来说,无论博士毕业后是否继续在学术界发展,只要在北美,英语水平往往是职业发展的瓶颈。汤姆反复强调英语的重要性,说明他真的很重视留学生的长远发展。

我最钦佩汤姆的是他对实验室成员的尊重和慷慨。汤姆在人前和电子邮件前对他的博士后和学生讲话时总是用“我的同事”。团里新来的意大利博士后去欧洲开会,希望借此机会拜访家人。她试探性地向汤姆请假。结果,汤姆告诉她,还不如多休息几天:“毕竟,家人和朋友才是生活中真正重要的东西。”因为一半以上的实验室成员是女性,汤姆曾在小组会议上认真推荐雪莉·桑德伯格的新书《向前一步》。我进实验室四五个月后,一个离心机转子因为操作失误报废了。我紧张地要求汤姆承认我的错误。汤姆看着无法辨认的转子,叹了口气,说“这不好”,再也没有提起过。事后发现转子是纯钛做的,二手货几千块。我大部分的博士工作都是和我组的高级博士后托马斯一起完成的。在某种程度上,托马斯是我日常工作中的导师。但是,这种合作关系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更有经验的博士后医生把博士生的辛苦当成自己的辛苦并不少见。在我开始写我的第一篇论文之前,汤姆和我谈过,告诉我不要担心“第一作者”的归属问题。他愿意与托马斯分享“通信作者”的身份。我的第一反应其实是惊讶,然后是感激——当时我是一个幼稚的新人,完全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利益冲突。汤姆让我明白:导师给学生最重要的礼物是信任、尊重和支持,以及由此激发的荣誉感和自我激励。

象牙塔中的心理健康

有一天,我读了塔勒布的《黑天鹅》中的一段话,忍不住笑了:“每天早上,你离开曼哈顿的小公寓,来到洛克菲勒大学的实验室。你每天回家都很晚,你社交网络里的人问你今天过得好不好,只是出于礼貌。在实验室里,人要圆滑得多。你当然做得不好:你没有发现任何新的东西。”这确实是对日常科学研究的真实描述。在《黑天鹅》一书中,塔勒布将行业分为两类:“极端斯坦”和“一般斯坦”。前者的特点是少数赢家拿走了大部分蛋糕,如文学、艺术和科学。后者的努力与回报的相关性要大得多,比如医生、律师和会计师。塔勒布建议大多数人选择“普通斯坦”职业。

据我所知,博士生、博士后确实是心理健康问题高发人群。电子游戏之所以让人持续分泌多巴胺,是因为它们的设计包含了明确的阶段目标和及时精细的正反馈机制——扭转游戏的特性大概是研究者的日常生活。一个研究项目的结束通常是公开的。在项目开始时,导师的头脑中可能没有明确具体的目标。一个博士生需要学会自己在开阔的水域航行,这当然是一种通过系统训练就能掌握的能力。然而,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大多数学生还没有接受过解决开放性智力问题的训练——从小学到大学,教学大纲一般都指向既定的知识和技能。科研的开放性不仅是智力上的挑战,更是心理上的考验: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工作模式才能看到成果。另外,大多数实验注定会失败,一系列的负反馈很容易降低自我效能感。面对负面反馈,勤奋的博士生往往花费更多的时间。因此,自我价值越来越与项目的成败挂钩。在读博士的过程中,我想明白这个道理,于是给自己定下了周五晚上尽量不工作的规则,因为当大家都在加班加点放松的时候,实验失败带来的挫败感会成倍增加——而且实验不成功的概率很大。

我博士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愉快的心情中度过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导师的风格和我所在的城市纽约有关。汤姆奉行自由放任的管理哲学。当没有人在实验室时,个人对自己的时间有很大的控制权。塞缪尔·约翰逊说:“如果你厌倦了伦敦,你就厌倦了生活。”这同样适用于纽约。抬头看曼哈顿,可以看到天空的大部分四角空,可能不适合抬头看宇宙的大小,但品类的繁荣是世界上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在纽约的五年时间里,我比较了大理石和青铜在日夜暮色中的光影变化,独自站在赵孟頫和李的真迹面前,不与他人争抢。我见过排列着四面墙的维米尔和伦勃朗,在中央公园的夏夜露天看莎士比亚的戏剧,在正统犹太学生家里参加安息日仪式,当然还有长时间的自由阅读。这些无法放入简历的无用之物,是我博士期间的快乐源泉之一。

当然,并不是所有研究者面临的问题都可以用积极心理学来解决。博士生之所以选择科研,往往是受到了科学发现浪漫史的启发。现实中,科研人员面临着激烈的同行竞争、发表论文的压力、资金申请的困难。一个“理性”的学术体系或许有利于提高知识生产的效率,但对于其中的个体来说,大概并不可爱,甚至多少会让人感到幻灭。另一个严重的问题是理工科学术界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物质回报微薄。如今,科研的主力军仍然是博士生。一个职业周期的理工科导师往往培养几十个博士毕业生,但稳定岗位的增速明显滞后于博士培养的扩张速度。有一种观点认为,科研人员最有创造力的年龄是二十几岁,三四十岁以后才会走下坡路。至少对于化学、生物等实验科学来说,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一个合格的研究员不仅需要积累特定的技能,还需要培养学术品味和嗅觉,积累项目管理的经验,这是大多数低年级博士生所不具备的。在洛克菲勒的五年里,我遇到过这样的资深博士后:他们可能没有年轻人那么忙碌,但他们的工作效率是年轻新人无法比拟的。然而,这些人只能靠临时合同生活。在目前的学术体制下,研究人员一般需要晋升到PI才能获得长期的雇佣合同和体面的中产阶级工资,但PI很难将其主要精力投入到一线工作中。据我所知,只有少数资金雄厚的研究机构,如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布罗德研究所,为拥有博士学位但无意担任PI管理角色的科研人员提供了有吸引力的职业选择。学术研究应该比任何其他行业更珍惜人力资本。然而现实中,这种制度不断招募过多的新人,需要五到七年的时间打磨成熟,然后分批淘汰年轻成熟的人——这真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情况。

博士毕业

洛克菲勒大学为博士生完成博士学业提供七年的资助。博士生应在第二年结束前完成开学报告。之后每年向博士学位论文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我什么时候能毕业?当博士论文工作达到一定的创新和完整度,就可以毕业了,听起来有点神秘。其实最终决定权在导师和博士论文委员会,其中导师的话语权最大。洛克菲勒大学博士学位没有硬性要求发表期刊文章。据我所知,美国一流研究型大学普遍反对用文章数量、影响因素等“量化指标”作为评估博士研究的硬性标准。因为不同领域发表文章所需的难度和时间不同,制定“量化指标”就等于默认了学位论文委员会不评判学术工作水平,所以顶尖大学其实对此不屑一顾。

2014年底,我完成项目进度报告后,论文委员会认为我可以毕业,建议我三个月内答辩。其实当时并不急着毕业,因为读完博士不知道去哪里。但汤姆告诉我,我可以用我的博士后身份作为答辩后的过渡。由于没有后顾之忧,我开始为毕业做准备。很多文科生的论文写作需要数年时间,但理科生的主要努力是实验和数据分析,写作不是瓶颈。如果之前的数据已经正式发表,可以将正式发表的文章装订在一起,完成博士论文的主体。我闭馆三周,大部分时间都在写序言和背景。博士论文写作给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发现自己其实挺擅长梳理学科历史的,所以不仅写了60页的总结论文,还接连写了多篇科普文章。答辩结束后,我开始认真考虑下一步该去哪里。我知道我的博士工作可以算是扎实的研究,但并不是真正的开创性。我决心在博士后阶段学习一些新颖的研究方法。当时G蛋白偶联受体领域最热门的技术是结构生物学,但熟悉的教授们一致认为,对热点的追逐只会落在潮流后面。最后决定去哈佛大学化学系做博士后,研究动态显微成像技术。

2016年初,我乘坐从纽约到波士顿的单程列车,离开了这个我视为第二故乡的城市。今天在做实验的时候,耳机里传来了《菩提树》这首歌,至今还让我想起当医生的日子。我当时的状态,自觉可以用“有钱有闲的人”来形容。虽然严格来说,我并不富裕也不闲着,但这种自由探索外国事物和自己的时间是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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