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居住权是什么意思(什么是房屋居住权)

2023-02-25 05:18:58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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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 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物权法上的居住权,不包括因房屋租赁产生的居住权,不包括住旅馆等,房屋租赁或者住旅馆不需要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 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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