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了认购合同,售楼处就降价了怎么办?

2023-02-10 05:39:29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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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如下:

1、合同中有无价格保护期,有的话,自然会有处理措施,不管是优惠,补差价,还是其他类似物业补偿等。

2、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协商,有些开发商会主动退,我这碰到北京建工的楼盘就是这么个情况。

3、都没有,也无法解决的话,算一下,看定金多少,降价后的价格重新购买的话,与原来价格购买之间的差价有多少,看哪个划算

4,如果都行不通,只能认了,计算得失,找损失最小的方案处理。

相关介绍

签了购房认购书,交了首付款,不想买是不行的,购房人必须按照认购书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不能因为房屋降价就不要了。 因为认购书等同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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