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合同都签好了手机上查不到贷款明细怎么回事儿?

2023-02-01 10:12:45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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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可能:

是银行尚未将贷款申请资料报送市中心;

是市中心已将贷款申请资料退回银行;

是该笔贷款已发放。

查询公积金贷款进度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通过电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了解贷款审批情况。

具体方法是:

进入市中心网站,在首页站内导航里选择“互动参与”的“个人查询”一栏;

在跳出的“个人公积金余额及贷款办理情况查询身份验证”页面中,输入借款人的个人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码)以及查询密码后登录查询系统;

在“公积金在线查询”页面中,选择“贷款审批情况查询”,查询系统就会显示出银行报送的日期、市中心办理情况等信息。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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