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要多少钱(司法鉴定所对高坠伤致头面部损伤的法医临床鉴定)

2023-01-29 04:35:45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热度:40

案例内容

简要案情杜某,男,1988年生人。 2014年6月13日下午15时30分许,干活时从7米高的屋顶摔落,头面部着地受伤。 现办案机构提请分别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2011修订稿)》、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B/T 31147-2014《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对王某的头面部损伤的伤残等级、护理期及护理依赖进行法医学评定。

病历摘要:

1、杜某伤后某医院住院病历载:入、出院日期:2014年6月13日、2014年7月30日。 现病史:患者于3.5小时前不慎自约7米高处坠落,头面部着地,伤后即出现意识障碍,后神志逐渐清醒,继而再次出现意识不清、躁动不安,鼻腔出血,被人急送来我院急诊,头CT检查显示硬膜外血肿,后予以输液对症治疗,病情未见好转,为进一步观察治疗收住我科病房。 住院情况:患者入院时神志呈躁动状态,查体不合作,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3.5mm,对光反射迟钝,颈抵抗阴性,双侧腹壁、提睾反射存在,双侧膝腱反射亢进,双侧巴氏征阴性,刺痛后四肢活动正常,肌力5级,四肢肌张力增高。 双侧面部肿胀,挫伤,压痛。 鼻部塌陷,肿胀,压痛。 口唇部皮肤裂伤口内4cm,口外2cm。 双侧眼睑肿胀明显,皮下血肿,双眼结膜水肿。 左额颞顶部肿胀,压痛。 鼻腔有大量血性液流出,左侧外耳道有血性液流出。 全身多处皮肤挫伤。 听诊双肺闻及散在湿性啰音。 诊疗过程:病情危重,及时复查头颅CT,发现颅内血肿增加,行“左侧额颞顶开颅硬膜外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颅内压探头置入术”。 术后给以对症支持治疗、肺部护理行气管切开术,病情稳定好转后转出监护室治疗。 出院情况:患者意识朦胧状态,呼唤后睁眼,醒状昏迷状。 双侧瞳孔等大同圆,直径3毫米,对光反射迟钝,颅骨骨窗处压力不高,四肢肌张力高,双下肢呈僵直状态,但较前明显好转,病理征阴性,胃管护理中,能从口进食少量,下一步进行肢体康复训练治疗。 确定诊断:急性内开放性颅脑损伤,颜面部、颅底、额骨、左顶骨多发骨折,左额顶部硬膜外、下血肿,气颅,脑脊液耳、鼻漏,双眼钝挫伤、眼睑血肿,双侧眶壁骨折、鼻骨骨折,下唇皮肤裂伤,全身多发软组织损伤,多颗牙齿脱落。

2、杜某伤后转至某康复医院住院病历载:入、出院日期:2014年07月30日、2014年09月22日。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安排高压氧、针灸、PT等康复治疗,患者意识状态好转,神志转清,可以遵旨令动作,无言语,肢体活动改善。 经术前准备,于2014-8-13在全麻下行“左侧额颞颅骨修补术”,术中取原冠状切切口,分离肌皮瓣,分离过程中硬膜保留完整未见破损。 确切止血并反复冲洗,显露骨窗边缘,置入已塑形的Medtronic钛网板一片,周缘以12枚钛钉固定。 术后病情平稳,伤口如期愈合并拆线。 术后患者言语功能较术前恢复,可有简单言语,发音力弱,右侧肢体肌力改善,逐步可以在扶助下站立及行走。 出院前可以独立步行数十米,左侧肢体力弱,平衡功能明显改善。 复查头颅CT脑积水未见进展,病情平稳出院。 出院诊断:急性内开放性重型颅脑损伤恢复期,左额颞顶开颅血肿清除术+去骨瓣减压术后,去骨瓣减压术后颅骨缺损(左侧额颞),继发性脑积水,言语障碍,肢体活动障碍;牙齿缺失。

杜某于伤后9个月来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检查所见:一般情况可,步入检查室,步幅宽,步态缓慢,神志清,言语清,表情欣快,回答简单问题不准确,有不自主手抖动,肢体协调性差。 颜面部不对称,右眼球内陷,左侧颧弓隆起。 顶正中可见冠状位27.0cm×0.3~0.4cm的头皮手术瘢痕,局部毛发缺失,其下方部分颅骨缺损、已修补。 右顶枕部可见横形3.4cm×0.5cm的头皮瘢痕。 颈部正中可见横形3cm×1cm的气管切开瘢痕。 颅神经检查:左侧额纹浅,眼睑闭合良好,鼓腮不漏气,伸舌居中,示齿右侧鼻唇沟浅,耸肩、转颈有力,左侧握力弱,双手精细活动差。 双上肢肌力Ⅴ=级,双下肢肌力Ⅴ=级,以右侧为重,右侧肌张力偏高,生理反射右侧较左侧活跃,双侧霍夫曼氏征(+),双侧巴彬斯基氏征(±)。 轮替试验不能完成,指鼻试验、跟膝胫试验欠稳准。 余常规体格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面部照片见附件1)

精神智能检查:意识清楚,定向力受损,理解能力尚可,对答基本切题,但多答“不知道”。 注意力欠集中,记忆力受损,说不清个人基本情况及简历、受伤情况及今日行程,一般常识差,计算力差,不知道伤后是否精神异常,否认有着急发愁之事,表情呆板,未见精神病性症状。 我所应用《成人智残评定量表》对杜某进行测查,得分10分,属中度智力缺损。

眼科常规检查:视力:右眼0.2,左眼 光感可疑。 双眼睑睁闭良好,右眼外观明显后退,眼球突出度:右眼 5mm>—100mm—<10mm 左眼。 右眼下沉,双眼不在同一水平。 双眼位尚正,左眼下转落后,右眼上转落后,余方向运动到位。 双眼结膜无充血,角膜清,前房中深,KP(-),Tyn(-)。 双眼瞳孔等大正圆,右眼瞳孔直接对光反射(+),间接对光反射(-);左眼瞳孔直接对光反射极弱,间接对光反射(+),RAPD征(+)。 双眼晶体清。 小瞳下眼底:右眼视神经乳头色稍淡、边界清,黄斑部中心凹光反射(-);左眼视神经乳头色淡明显、边界清,黄斑部中心凹光反射(-)。 余常规检查未见明显异常。 (眼底照片见附件2)

诱发电位(VEP、SEP)检查

Goggles-VEP示:右眼1.9/s~10.9/s可诱出NPN波形,P2波潜伏期尚可,诸频率波幅均显著降低,10.9/s未诱出明确NPN波形;左眼1.9/s~10.9/s均未诱出明确NPN波形。 PRVEP示:右眼空间频率阈值明显降低(54′),P100波呈切迹波形,余空间频率均未诱出明确P100波形。 (见附件3)

SEP示:双侧SEP波幅明显不对称。 (见附件4)

2014-6-16颅面部CT片示:双侧额骨、双眼眶壁、双侧鼻骨等颅面骨多发骨折,颅底骨折,左侧开颅术后,左侧额颞顶部分颅骨缺损,局部脑组织稍向外膨隆,颅内积气,双侧额叶可见少量高密度影,右侧额部可见金属探头,左侧额叶可见不规则大片状低密度区,左侧侧脑室稍受压,局部中线结构稍右偏。 (见附件5-A)

2014-6-24颅脑CT片示:右侧额部金属探头已拔除,左侧脑室受压解除,中线结构居中,余基本同前。 (见附件5-B)

2014-8-5首次术后颅脑CT片示:左侧开颅术后,额颞部分颅骨缺损,双侧额叶、左侧基底节区、侧脑室旁均可见软化灶、形态不规则,左侧侧脑室轻度扩张,中线结构居中。 (见附件5-C)

2014-9-18修补术后复查颅脑CT片示:左侧额颞部颅骨减压修补术后,胼胝体、左侧基底节区可见斑片状低密度灶,双侧额叶可见不规则低密度灶,中线结构居中。 (见附件5-D)

杜某于2014年6月13日受伤。 根据现有鉴定材料,结合我们检查及阅片所见,明确其所受损伤为:急性内开放性颅脑损伤,颜面部、颅底、额骨、左顶骨多发骨折,左额顶部硬膜外、下血肿,气颅,脑脊液耳、鼻漏,双眼钝挫伤、眼睑血肿,双侧眶壁骨折、鼻骨骨折,下唇皮肤裂伤,全身多发软组织损伤,多颗牙齿脱落。

(一)关于伤残等级鉴定

杜某先后经“左侧额颞顶开颅硬膜外血肿清除去骨瓣减压术+颅内压探头置入术”、“气管切开术”、“左侧额颞颅骨修补术”及营养神经、止血、脱水、抗酸、高压氧、针灸、PT康复等综合性治疗,目前其上述伤情基本稳定,具备进行伤残等级评定的条件。

现查见杜某目前主要遗留左侧开颅局部颅骨缺损并修补术后,颅脑损伤致肢体功能轻度受限(共济运动差)伴中度智力缺损,眶壁多发骨折致右眼球内陷明显(双眼相差5mm)伴眼球运动稍受限,双眼视神经损伤(左侧为著)致其右眼低视力1级、左侧盲目5级;视觉诱发电位(VEP)检查显示右眼视神经传导功能部分障碍伴视敏度下降,左眼视神经传导功能及视敏度严重障碍;体感诱发电位(SEP)检查提示异常。

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2011修订稿)》,杜某的中度智力缺损符合第2.6.1条之规定,伤残等级为六级;其颅脑损伤致肢体功能轻度受限(共济运动差)符合第2.7.3条之规定,伤残等级为七级;其双眼视神经损伤(左侧为著)致其右眼低视力1级、左侧盲目5级符合第2.5.11条之规定,伤残等级为五级;其左侧开颅符合第2.10.2条之规定,伤残等级为十级。 根据总则第1.6条之规定,综合评定,杜某的伤残等级为五级(伤残率为60%)。

(二)关于护理期及护理依赖鉴定

杜某本次外伤颅脑损伤较重,经多次手术及康复等综合性治疗。 其损伤早期需要限制于卧床接受治疗,且在颅脑损伤恢复过程中,日常生活需依赖他人帮助或者协助完成,并需补充营养以促进神经功能恢复。 目前主要遗留中度智能障碍、肢体功能受限、右眼低视力1级伴左眼盲目5等征,其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自理能力严重受影响。

根据杜某的上述损伤特点、实际治疗康复情况及损伤一般预后等因素,依据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之规定,杜某的伤后身体状况需长期护理,故此,前期的护理期可考虑到定残前一日止。

杜某目前进食、穿衣、行走、整理个人卫生、修饰、洗澡、使用日常工具等均不同程度地需他人帮助完成。 根据GB/T 31147-2014《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标准,对杜某进行评定,其躯体伤残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得分70分(总分100分),其精神障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得分70分(总分120分)。 依据该标准第5.2.2.1条之规定,杜某的目前情况属部分护理依赖程度。

1、杜某的伤残等级为五级(伤残率为60%)。

2、杜某的目前情况属部分护理依赖程度。

3、杜某损伤之日起至定残前一日需设置护理;定残后仍需护理依赖。

附件1:面部照片

附件2:眼底像

附件3:视觉诱发电位(VEP)检查

附件4:影像学资料扫描图片

附件5:躯体感觉诱发电位检查报告


附件1:面部照片



附件2:眼底像



右眼底

左眼底

附件3:视觉诱发电位(VEP)检查

Goggles-VEP

PRVEP



左眼

右眼

左眼

右眼

附件4: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躯体感觉诱发电位检查报告

姓名 杜某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88年9月

受伤时间2014年6月13日 检查时间2015年3月13日

上肢躯体感觉诱发电位

所 检

神 经

刺激

部位

记 录 部 位

参考部位

潜 伏 期(ms)

波 幅(μv)

N9

N13

N20

N9

N13

N20

左正中神经

Erb’s点、C7、 Cz

Fz

9.9

14.0

19.6

6.7

1.6

1.6

右正中神经

Erb’s点、C7、 Cz

Fz

10.0

13.9

20.2

4.6

2.6

4.3

左上肢SEP 右上肢SEP

下肢躯体感觉诱发电位

所 检

神 经

刺激

部位

记录

部位

参考

部位

潜 伏 期(ms)

波 幅(μv)

P40

N1

P2

N2

P40

N1

P2

N2

左胫神经

内踝

Cz

Fz

37.3 47.1 56.2 65.1

0.6

1.4

1.8

2.1

右胫神经

内踝

Cz

Fz

37.1 44.5 55.4 65.7

1.2

2.7

3.0

3.0

左下肢SEP 右下肢SEP

检查结果:双侧SEP波幅明显不对称。

附件5:影像学资料扫描图片


A、2014-6-16(伤后3天)头颅CT片


B、2014-6-16(伤后3天)头颅CT片


C、2014-8-5(伤后1个月余)头颅CT片


D、2014-9-18(伤后3个月)头颅CT片

下一篇:开家便利店需要多少钱(开便利店需要投资多少钱)
上一篇:钼丝回收价格2015(金钼股份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