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贡品酒价格(明代后期倭寇问题的伏笔)

2023-01-11 03:09:22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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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争贡”是嘉靖二年发生在明代浙江市舶司所在地宁波的一起恶性外交事件,当时日本大名细川氏和大内氏两方势力的贸易使团因为贸易资格问题大打出手,最终发展到在宁波当地劫掠的程度。

但这起事件的影响力并不止于此。 宁波争贡事件发生之后,朝廷中保守的士大夫官僚把矛头直指海外贸易,认为是海禁执行得不够彻底,因而导致了宁波争贡,最终推动嘉靖皇帝废除了当时明朝三处市舶司中的两处,仅保留广州一处对外窗口。

宁波争贡事件改变了明朝的海禁政策,进而对嘉靖朝的倭寇问题产生了影响

但让嘉靖皇帝和当时保守官僚想不到的是,当时整个东亚海上贸易已经非常繁盛,中国沿海居民、日本人、葡萄牙人、朝鲜人形成了一股庞大的海民力量,中后期的明朝廷断然加强海禁不仅挡住了海盗,也断了海民的生路,为十几年后戚继光等人拼命平息“倭寇”埋下了伏笔。

争贡争的是什么贡?

宁波争贡事件的核心是争贡,争贡争的是大明朝给日本幕府的“朝贡”。

当时,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也比较头疼沿海日本浪人等的袭扰,就多次派人到日本商谈沿海倭寇的事情,但当时日本一盘散沙没有话事人,也就没个结果,直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足利幕府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整体上统一日本,建立室町幕府,对打击浪人和加强与明朝的贸易关系非常感兴趣,加强了与明朝的联系,终于在朱棣继位之后不久,以称臣纳贡的方式与明朝建立勘合贸易关系,正式加入明朝的朝贡贸易体系。

《聪明的一休》中的将军就是足利义满,他终结了日本南北对峙,整体统一日本,建立了室町幕府

朝贡贸易是历史学上专门来形容宋代以来中国王朝与周围国家的一种贸易关系,但与其说是一种贸易关系,称其为政治制度安排更加准确一些。

明初严格施行海禁,片板不许下海,中外海上贸易的唯一方式就是朝贡贸易。 所谓朝贡贸易,就是其他国家以上供的方式携带贡品与部分商品来明朝交易。 其中官方的活动主要是“上供”,其他国家给大明朝送上贡品,大明朝作为天朝上国会返还比贡品价值高数倍的回赐物品。 这一环节结束之后,使团就可以按照明朝官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携带而来的商品与明朝进行交易,这就是所谓的朝贡贸易。

单纯从贸易角度来看,朝贡贸易限制很多,明朝廷也处在一种类似于冤大头的角色,别人奉承几句就可以用低价值的贡品换取高价值的回赐。 但黄金岛上文介绍过,朝贡贸易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安排,是把中央朝廷内部的君臣关系扩展到了东亚其他地区,明朝以丰厚回赐换取这些国家的称臣,构建起了一个以明为中心的东亚秩序,也算是一个交换了。

朱棣当年与足利义满建立朝贡贸易关系的时候是非常正式的,明成祖赏赐给足利义满龟钮金印一颗、勘合(朝贡通行证)一百道,并且约定此后日本来“朝贡”的时候必须由浙江宁波登陆,而且要携带这个堪合才有效,这些规定严格了日本幕府与明朝的朝贡贸易资格,也让这种资格成为一个宝贵的资源。

本来贸易资格虽然宝贵,但掌握在室町幕府一家手中也没有什么问题。 结果到了15世纪中后期,随着1467-1477年的应仁之乱爆发,日本室町幕府之下的封建领主之间发生内乱,范围除九州等部分地方以外的日本全境,日本进入战国时代,室町幕府失去对手下各方势力的控制,日本室町幕府衰落,其他国内大名势力膨胀,开始争夺与明朝的朝贡贸易权力,而宁波争贡事件中争的,其实就是这个与明朝朝贡贸易的资格。

宁波争贡事件的缘由与经过

宁波争贡事件发生在嘉靖二年,但伏笔却已经是早早埋下了。 上文说过日本在15世纪中后期进入了战国时代,就如同中国历史上的多次分裂时期一样,群雄逐鹿,时局混乱,而堪合只有一套,这让利润丰厚的朝贡贸易成为日本各大名眼中的肥肉。

当时,朝贡贸易离开幕府将军足利义持控制之后,被细川氏和大内氏把持。 正德年间的第八次朝贡贸易中,细川氏和大内氏还按照默契分别安排了一船和两船货物,并安排了统一的商队使臣。 但随后细川氏不甘心,在船队出发前悄悄又安排一个中国人宋素卿率领一艘船出发前往大明。

日本战国时代非常混乱,类似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不仅天皇没权利,连幕府将军也被架空

宋素卿一艘船先到,并且通过贿赂等手段在没有国书的情况下完成了朝贡贸易,算是补足了细川氏的收益,但正式的第八次朝贡贸易船队到达后,明朝廷因为日本商队混乱,于是先是由礼部初年禁止宋素卿再担任使臣,随后给大内氏发放了新的堪合,也就是正德堪合。

结果到了嘉靖二年第九次日本朝贡贸易的时候,有了先前的不愉快,细川氏和大内氏直接分别安排了船队驶向大明,细川氏领头的还是这个宋素卿。

到达宁波之后,市舶司查验之下发现了新旧两份堪合,于是出现了新旧、真假之争,背后其实争的还是独断与明朝的朝贡贸易。

两方势力关系紧张,结果这个时候宁波市舶司的监管太监又分不清楚轻重收受细川氏大量贿赂,让细川氏先进入港口验货,又在宴请的时候把细川氏排在上座,激化了两方的矛盾。

日本使团成员海盗海民身份兼有,大内氏自觉受到了损失,恶向胆边生直接动手了。 先是趁夜抢出被明朝保存的兵器,随后直接杀向了细川氏使团,细川氏没有兵器,正使当场被杀,宋素卿逃出后被明军保护起来。

随后大内氏使团暴露本性,直接杀出了市舶司,猝然之间明军没有防备,被其大肆烧杀抢掠了一番,提前上演了几十年后倭寇的作为。 在大内氏夺船出海逃回日本的过程中,明军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镗率军追赶,不幸战死。

事件演变成了一起恶性外交事件,明廷震怒,将宋素卿逮捕下狱,而大内氏使团则早已经逃入大海不知所终。 不过大内氏在海上的时候遇到海风,一艘船被吹到了朝鲜半岛,部分大内氏使团成员被朝鲜守军抓获,随后呗朝鲜国王移交给了明朝政府。 两边对峙之下,明朝政府获悉了两波使船出发先后和宋素卿居中贿赂的事情,最终于嘉靖四年将宋素卿处死。

宁波争贡事件之后,日本战国时代混乱程度加剧,东亚中日朝三者之间海域海贼增多,使船航行受到较大威胁,明日朝贡贸易时断时续最终名存实亡了。

嘉靖大倭寇时期的先声

嘉靖二年的宁波争贡事件被迅速平息下去了,但围绕这件事的争论却绵延许久,并对整个嘉靖朝的对外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

对明朝而言,朝贡贸易的重点在于朝贡,在于构建起的以大明朝为中心的东亚政治秩序,而不是这种贸易带来的丰厚的利润。 而日本朝贡使团在宁波大打出手,显然妨害了这种政治秩序的运转,有损天朝国威,给当地居民也带来了伤害。

与宋代相比,明清时期更趋保守,明朝中央的实力派们绝大多数都是出身地主家庭,他们的利益在维护天朝上国的尊严,他们的利益在湖广江浙等地大片大片的丰腴土地,东海波涛之上的无数白银他们看不见摸不着,也就不会有什么动机去维护这种麻烦的贸易体系,所以进一步加强海禁的政策顺理成章的出台了。

嘉靖八年,明朝廷撤销了宁波市舶司,东海之上利润丰厚的官方贸易大门被关闭了,但却引发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后果,在生存的压力之下,在白花花银子的诱惑之下,越来越多的海民开始以私人方式参与到了东海贸易之中,与明朝政府的矛盾被激化,其中许多人都铤而走险走上了对抗明廷的道路,最终助推了随后不久的嘉靖大倭寇现象的出现。

嘉靖时期倭寇问题爆发有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

明朝倭寇从洪武年间就开始出现,但论烈度和危害,以嘉靖一朝为最,著名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东南倭寇问题,嘉靖皇帝、司礼监太监、严嵩内阁、裕王、胡宗宪戚继光等各路人物围绕倭寇问题展开了明争暗斗。

大体来看,嘉靖朝倭寇问题有外因,也就是日本进入战国时代之后,没有了统一的政治团体掌控局势,乱象丛生,但宁波争贡事件之后的明廷严厉海禁同样有重要影响,原因就在于嘉靖朝的“倭寇”不仅仅是日本人,还有大量东南沿海居民、朝鲜人乃至葡萄牙等西洋南洋人。

《明史·日本传》记载:

大抵真倭十之三,从倭十之七。

近来不少学者的研究也指出,嘉靖朝的倭寇有不少走投无路或者觊觎东海贸易利润的东南沿海居民。

甚至我国学者林仁川谈到:

“倭寇”的首领及基本成员大部分是中国人,即海上走私贸易商人,嘉靖时期的御倭战争是一场中国内部海禁与反海禁的斗争。

亲身参与平定倭寇的谭纶也说道:

闽人濒海而居者不知凡几也,大抵非为生于海则不得食。 海上之方千里者不知凡几也,无中国绫绵丝之物则不可以为国。 禁之愈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者愈众......今非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于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贼也。

不管是利润的驱使,还是仅仅为了某一条生路,沿海小商贩们都有十足的动力参与到东亚贸易中,在宁波争贡事件之后,嘉靖皇帝厉行海禁,原以为可以解决东南沿海的麻烦事,可他没有料到当时的东亚和欧洲一样,已经进入了“全球化”的初始阶段,中国、朝鲜半岛、日本列岛、马六甲乃至印度果阿的贸易网络日渐畅通,海量的白银顺着贸易网流转,海禁之后,正如谭纶所说“禁之愈严则其值愈厚、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贼”?最终激化了倭寇问题,给大明朝和居民带来了深重的危害。

更加令人可惜的是,嘉靖朝、隆庆朝时期正是东海贸易大发展的时期,嘉靖皇帝厉行海禁激化了东南沿海倭寇问题,裕王登基认识到这一核心矛盾之后开放了海禁,不仅更彻底的解决了倭寇问题,更让明朝开始参与到东海贸易中来,只不过没能形成气候。

樊树志先生曾经引用了全汉昇在《略论新航路发现后的海上丝绸之路》中的数据:

1580年至1590年,从澳门运往果阿的中国生丝3 000担,价值白银24万两,利润白银36万两;1636年从澳门运往果阿的生丝6 000担,价值白银48万两,利润白银72万两。 从果阿运回澳门的货物,有白银、胡椒、苏木、象牙、檀香等,而以白银为大宗,即以1585年至1591年为例,用生丝和其他货物换回澳门的白银达90万两。 这些白银是墨西哥、秘鲁出产的,由西班牙、葡萄牙商人运至塞维利亚和里斯本,再从那里运往果阿,以至于当时的马德里商人说:葡萄牙人从里斯本运往果阿的白银,几乎全部经由澳门流入中国了。 17世纪,一艘葡萄牙商船从澳门驶向果阿,装载的货物中,数量最大的是生丝与丝织品,其中有白丝1 000担,各色丝绸10 000~12 000匹。 每担白丝在澳门的售价仅为白银80两,运到果阿后的售价高达白银200两,利润率达250%。

按照明朝中后期一两白银约合今天700元计算,一担白丝从东南运到印度果阿利润有120两,折合人民币8万元。 仅仅1636年一年,葡萄牙人从澳门运到果阿的白丝利润就高达72万两,约人民币5亿元,确实可谓利润丰厚。

海外贸易的利润非常可观,而且征收方便,可以明朝后期没能很好的抓住这一机会

同时,这种出口贸易征税方式相比于田赋更加直接,只需要在口岸设置征税机关就行,避开了县乡州府层层叠叠的各层官吏,也就避开了层层剥削,不仅能缓解财赋紧张,也能减少对民众的盘剥,明朝末年的辽东战事也好,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也好,都能得到缓解,我们是有机会参与到即将到来的地理大发现时代的,可惜这一切最终并没有发生,直到两百多年后更加强大的西方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了我们的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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