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保险怎么样(康宁终身保险十大疾病有哪些)

2022-04-01 10:15:06 发布: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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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2021年的第123篇原创文章。

2013年,李投保了中国人寿旗下的中国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本合同中“重症心肌病”的理赔条件如下:

2020年8月,李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治疗。入院时诊断为心功能ⅳ级,出院时诊断为心功能ⅱ-ⅲ级。2021年1月复查,诊断为心功能一级。

保险合同中要求的索赔条件是

1.心功能ⅳ级(NYHA分类)、

二.满足永久不可逆性。“永久不可逆”的定义如下。经过180天的治疗,仍然无法通过现有的医疗手段恢复。

保险公司认为李的病情越来越好,不能满足“永久不可逆”的条件,以不符合条款为由拒绝赔偿。

注意,“永久不可逆”的解释是指“不可恢复”,但“不可恢复”是指不能好转还是不能治愈?这也是后来争议的关键!

单从条款来看,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并非没有道理。让我们看看法官怎么想。

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拒赔是合理的!

一审法官认为,

经过治疗,李的心功能由四级变为二-三级,最后变为一级,病情明显好转。

实际上,事实上,

李的病情有所好转,但还没有完全治愈。

索赔条件是“现有医疗手段无法恢复”,而且“恢复”二字很模糊!

法院二审裁定保险公司应理赔!

李认为,索赔条件是指个人的病情不能恢复,个人的病情符合这个条件。保险公司认为无法追回,李的情况不符合条件。双方对索赔条件的定义存在争议!

根据《保险法》,法院应对争议条款做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也就是说,二审法院支持李对诉讼请求条件的解释!

第一次和第二次审理持续了9个月,最终3万元的理赔款全部付清。

索赔纠纷也很常见。

但我没想到的是!即使是像中国人寿这样的大公司,面对3万元这样的小额理赔款,在投保人已经投保7年的情况下,中国人寿也会因为条款争议而拒绝赔付!!

大公司的索赔会顺利吗?不一定。

只有懂得理赔,或者有专业人士的服务,才能真正享受保险带来的安心。

以上,有问题可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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