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全两会召开同时,福建宁德市古田县人民法院王姓领导被曝光

2022-12-05 01:20:50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热度:67

  在202年度全国两会召开的同时,在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也因为一个震惊的新闻事件登上了热搜,更是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而这件事正是因为正直两会期间,更可笑的是受害人汤先生居然被监控,因为知法犯法者怕受害人去北京上F,那么到底是怎样的惊天事件让以古田县人民法院某王姓领导如此害怕,以下是受害人汤先生为记者提供的一份惊天通话录音,而这份录音竟然是受害人汤先生与古田县人民法院审判长李某的通话录音,这个录音解开了这件震惊全国的古田县人民法院王姓领导策划的巨额惊天冤案事件。

  根据汤先生的透露:这其中包括王某(古田县人民法院院长)

  而这个事件的最让人震惊和愤怒的核心居然是法官扭曲事实,更让人大跌眼镜,更让人气愤,更惊掉下巴的是:居然主要法院领导违纪故意强行干涉案件,最终故意将工程成本作为工程利润判给对方,

  根据记者的采访了解到,受害者汤某某与陈某某、张某某三人因工程合伙经营产生纠纷,陈某某与张某某诉汤某某至古田法院,一、二审法院一致认定案涉“A3段绿化工程”工程价款4319652元,合伙期间盈余3036343元(工程回报率457%),就算是港珠澳工程也不及此利润,案涉绿化工程并非高科技和垄断行业且本身就是二包工程,最多只赚取20%的劳务管理费,其判决明显是违背常理和事实。 其焦点在于法院认定一方工程支出证据不认定另一方工程支出证据,因此法院为当事人“节约了工程成本”才使一、二审均认定合伙期间盈余3036343元,最终判决汤某某支付陈某某、张某某合计1356307元及利息。 汤某有录音证据足以证实之前所述。 而且其中三百多万元的工程量从2015年4月——2016年12月26日期间没有产生一分钱的成本,而且连本带利判给对方,也不让清算,既然法院认定是合伙为什么不让清算?魔术师都做不到的事但是法院的判决书让我做到了,就连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不可能完成的。 以下从录音中可以看出,本案属于审判人员及院长精心设计,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以下是录音证据:

  通话内容

  汤某(张某、陈某、陈某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被告人)

  李某(古田县人民法院一审审判长)

  时间:2018年12月5日

  原审法院及案号:一审古田县人民法院,(2018)闽0922民初419号;二审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9民终216号;一审古田县人民法院,(2019)闽0922民初1432号;二审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闽09民终1113号。

  汤某:噢,他那个判下来了吗?

  李判下来了。

  汤某:我什么时候过来拿?

  李某:都可以,随便什么时间都可以。

  汤:我到哪里拿?你现在在哪里?

  李某:我现在在外面,星期一到我办公室来拿。

  汤某:这怎么会这样子?

  李某:我一报上去领导就说要改掉。

  汤某:包某这家伙也管的太深了吧!领导(王某)一直这样弄,这家伙也管的太深点,我案子怎么会这样子,干他妈的。

  李某:他(包某)跟院领导讲的是我们院领导讲的,包只是稍微讲一下,我院长是重点就是一直讲一直讲,她说这个案件都要给她汇报。 我一直报她就一直改。

  汤某:那这样太不公平,干涉人家,不服肯定会去告,难道她就不怕给告吗?

  李某:你到中院的时候好好调解一下,院长(王某)说他们两个也会愿意调解方案,把他们给调解掉,他们也愿意调解。

  汤某:他们既然这样干,我肯定不会干的,这些人胆子也太大了吧!怎么能这样干?他妈的!

  李某:上诉时间反正都来得及。

  汤某:我拿到判决书的时候,算起来对吧?

  李某:你随便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算。

  汤某:干脆星期一过去拿算了,我刚好要去工地一下。

  李某:那可以。

  汤某:感谢你兄弟!我这人从来不会去为难谁,我也不会怪你的,我理解你压力大。

  李某:我汇报非常多次了。

  汤某:她的意思一定要我输对吗?

  李某:她是这么讲的,她是这么说的。

  汤某:那是那是,谢谢你,兄弟,那先这样吧!

  附:包某(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下一篇:[法治时评]西安的110接线员说,不受理举报传销。
上一篇:房产大佬巧用虚名行骗千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