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份怎么签才合法(代持股份怎么签才合法法院会认可吗)

2022-12-04 23:18:08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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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代持股协议的双方主体是名义股东和实际投资人,只要该协议没有合同法及民法总则规定的无效情形,一般都是有效的,比如代持股协议是双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从而使国家利益的受到损害的,为无效。 但该代持股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名义股东将名下股权转让、质押给善意第三人为有权处分,实际投资人只能依据代持股协议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主张转让、质押无效。 因此,在签订代持股协议时应当注意有无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2、《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蒋宗任 律师普法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蒋宗任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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