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2022-12-04 23:15:02 发布:网友投稿 作者: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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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诉讼时效抗辩的意思是,当对方当事人违反了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提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本人可以履行诉讼中的时效抗辩权,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反之,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将为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诉讼时效为三年,当事人未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行使的,认为该诉求已超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总则》第192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李国镇 律师普法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李国镇律师,律师

擅长:刑事领域、民商事领域、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助办理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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